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赤城县分局本级赤城县龙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赤城县分局本级赤城县龙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赤城县龙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10-1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700*****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9-25至2023-10-07, 9:0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0-13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解密开始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需在自己办公地点(无需到达开标地点)按规定的解密结束时间前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设备自备。 6.发布公告的媒介: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7.本项目为全流程无纸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 8.本项目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后,依据相关法规及时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依规合法并公开合同内容。 9.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及时在“信用河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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