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站、宝鸡南站候车厅共享充电宝经营场地租赁项目公告2023

宝鸡站、宝鸡南站候车厅共享充电宝经营场地租赁项目公告2023

宝鸡站、宝鸡南站候车厅共享充电宝经营场地租

赁项目公告

招商编号:BJDZ-ZS2023-009

*重要提示: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8-3。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宝鸡站、宝鸡南站候车厅共享充电宝经营场地租赁

1.2项目地点:宝鸡站、宝鸡南站候车厅( 宝鸡站候车厅3台;宝鸡南站候车厅一楼东侧扶梯下方1台,共计4台共享充电宝经营场地租赁。)

1.3项目规模:本招商项目为宝鸡站、宝鸡南站共享充电宝业态,分别位于宝鸡站3台设备面积6平方米、宝鸡南站1台2平方米商业点位(设备数量共计4台),划分为1个包件,面积约8平方米。(规划点位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需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内容及范围

2.1招商内容:宝鸡站、宝鸡南站候车厅共享充电宝经营场地租赁。

2.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概况如下: 宝鸡站候车厅3台;宝鸡南站候车厅东侧电梯下方1台,共计4台共享充电宝经营场地租赁,经营期限1年。

4.竞商人资格条件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若竞商人为加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4.2 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西安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并盖章。)

4.3 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西安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 具有良好的履约和售后服务能力,竞商人须具备在车站经营共享充电宝的业绩,有车站经营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4.5共享充电宝设备规格:尺寸(高度:1.88m,宽度:0.66m,厚度:0.45m。)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安装附加于设备本体之外的装置、设备。充电宝须具备质检报告、CQC认证、阻燃测试报告,提供资料或其他相关认证,并须投保产品责任险,并提供保单。

4.6已按要求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

4.7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条款

5.1 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或竞商报名表)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通知书扫描件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或竞商报名表)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

5.3 缴纳履约保证金。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全年租赁费金额的百分之十,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4 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议。

5.5 本次招商以该点位的经营权招租,该点位实际的经营环境、商业基础条件等由商家在招商前进行实地踏勘,自行研究论证。

5.6 竞商人中商后,提供的经营方案与招商文件约定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商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中商资格。

5.7 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不限制西安局集团公司因发展需要新增设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5.8 合同期满后,中商人应向招商人交还房产,中商人交付的房产应符合正常合理使用后的状态。中商人有权拆除及取回中商人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分或全部,但中商人不得损害或拆除与承租物不可分割的财产(设备)。

5.9 商业点位基础消防补强(如:消防机械排烟、防火玻璃更换、大门尺寸不符合消防规范更换、手动声光报警系统添加、消防烟感喷淋不足增加等),由中商人二次装修报建时自行出资补强。合同届满、解除或提前终止后,对中商人购置、设置、添附的该项投资,招商人将不予以赔偿、补偿。

5.10 商家中商后,因消防报审等原因造成开业滞后,中商人不得据此要求招商人赔偿或补偿损失等。

5.11 经营期内,因反恐防暴、安保、站房临时改造、客运组织调整等铁路方原因,对中商人方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中商人应在一个月内向招商人书面提出,双方协商解决,超过期限的视为乙方放弃权利主张。

5.12 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 30 日(不少于3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3个月租金

5.13 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4 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15 对纳入西安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西安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3年内不得参与西安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5.16 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 1年内(不低于1年)禁止参与招商人在西安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商业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商家。

5.17 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5.18 业态为房屋性质的车站商铺租赁项目,合同到期后,中商人仍有租赁意向且符合竞商人资格条件的,在参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招商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未参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招商,则视为放弃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的权利。

5.19 商业管理条款

(1)竞商人在竞商文件中,必须明确经营产品目录,未明确的商家经营产品必须经招商人审定同意。

(2)中商人不得在设备机身、显示屏等位置运营本产品之外的广告。

(3)共享充电宝产生的电费根据额定功率核算,由中商人承担。

(4)电源的安装改造由商家自行负责和承担相应费用。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共享充电宝经营招商项目场地租金按照*****元/壹年底价招商,同等条件下价高者得,招商报名期限5个工作日,中商者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年度场地经营租赁费及经营保证金。)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竞商报名)

8.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3年9月 25 日至2023年10月 7 日(每日8: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8-3。

报名资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 竞商报名表(式样附后且将Word电子文档格式同时发送至邮箱*********@qq.com);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法人企业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附公司介绍信原件);

③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⑥竞商单位需缴纳¥1200元竞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截图。

注: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

11.联系方式

招商人:西安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宝鸡东站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52号宝鸡东站。

邮 编:******

联系人:王肖

电 话:157*****84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金台区支行

账 号:610*****870*********

监督电话:18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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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场地租赁 充电宝 候车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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