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城区高速出入口沿线绿化提升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延安市城区高速出入口沿线绿化提升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namespace prefix = "o" />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城区高速出入口沿线绿化提升项目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延行审投资发【2023】17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市财政解决,招标人为延安市园林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1.枣园高速出入口沿线(枣园高速高架桥至莫家湾与枣园滨河路交叉处沿线(含枣园旧址转盘)以及枣园路高速出入口左右绿地)。2.延安北高速(北起高速出入口,南至四八广场)、南高速出入口(南起高坡桥,北至柳林桥含南高速出入口右侧用地)。
2.2、工程规模:(一)延安枣园高速路出口及沿线:绿化面积*****m2,栽植乔木及灌木球2531株,抱树灯204套。(二)南高速路 出口及沿线:绿化面积6454 m2,栽植乔木及灌木球164株,抱树灯8套,地埋式投光灯33套。(三)北高速路出口及沿 线:绿化面积***** m2,栽植乔木及灌木球1611株,抱树灯96套,地埋式投光灯24套,图案投影灯8套。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4、工程概算投资:1285.11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需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监理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需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
3.2信誉要求:申请人应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监理标段),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业绩要求:施工标段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一份(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监理标段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一份(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财务要求:具有近年(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每年度一份,共两份;
3.5其他要求: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资格申请。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9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时00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版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3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园林处
联 系 人:李伟
电 话:139*****950
招标代理机构: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楠林玖号院1号楼3单元502室
联系人:刘书荣
联系电话:133*****098
监督单位: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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