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实验高级中学食堂部分食材招标公告
盐城市实验高级中学食堂部分食材招标公告
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降低食品成本,提高师生就餐质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对部分食品原材料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及供货时间
招标项目一:牛羊肉:黄牛肉(熟)、水牛肉(熟)、羊肉(熟)、牛味丝(生),
招标项目二:蔬菜,水产品(鱼类、虾类),
招标项目三:面条(不含人工胶),
招标项目四:豆制品(豆腐、百叶、香干),
招标项目五:营养餐(含牛奶、饮料、营养粥、豆浆粉)。
招标项目六:活禽(鲜光三黄鸡,去头、去颈皮、去尾、去爪、去翅尖)
招标项目七:食堂厨房日用易耗品(清洗液、烧碱、双层不锈钢碗、中华牌筷子等)
供货时间: 2023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0日结束。
二、供货商资质要求
1.供货商资质
(1)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取得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资格的人员;
(2)必须是具有合法销售经营权的经销商,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具有实际经营场所;
(3)须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书,能自觉遵守我校食堂各项管理规定;
(6)有为四星级高中提供服务经验的供应商优先。
2.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印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
(5)食品经营许可证。
报名时,由投标人现场确认投标项目并签字,不可随意更改。如现场报价项目与报名时投标项目不一致,则视为废标。
(注: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报名,以上资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三、原料供应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7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9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蔬菜为净菜。叶菜类蔬菜必须保证色鲜艳,无黄叶,无腐烂,无虫斑;瓜茄类蔬菜色泽光亮,外形完整无破裂,无发酸,无发馊;根茎类蔬菜外观新嫩,外形完整不发芽,无霉斑变质。所购蔬菜尽量采用当地时令蔬菜。
2.牛羊肉及活禽必须在送货当日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证。
3.营养餐的品牌均必须为学校指定的一线品牌,,供应货物的日期必须是市场最新日期。
4.其他用品均以品牌商品为优。
四、评标办法
五、投标须知
1.
本次招标有效期是2023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0结束。价格为报死价,合同有效期间,十个工作日内,如价格上下浮动不超过中标价的10%,价格不予调整;十个工作日后,如上下浮动超过10%,供货方须在第一时间通知校方,由校方组织市场调研后,作出书面调整通知。价格下浮超过中标价的10%,供货方未及时通知校方,将扣除合同保证金。
2.
现场报价:所有招标项目均现场报价。
3.
结算方式:每月供货结束后,无安全质量问题的,凭发票结算。
4.
本次招标,每个品类的中标方需缴纳合同保证金叁千元,合同期完毕后无息返还。
六、其他
1.报名登记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下午5点前带上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及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食堂吉文娟(138*****375)处报名登记。
(2)逾期报名登记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
(1)开标条件:同一招标项目满足3名及以上投标人才可开标,如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人低于3人的,该项目择期重新招标。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28日下午2:30,盐城市实验高级中学综合办公楼B楼202会议室。
3.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实验高级中学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北路198号
联系人:李老师159*****207
师老师136*****580
盐城市实验高级中学
2023年9月24日
标签: 分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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