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杨和镇洞美经济合作社山地出租招标公告
高明区杨和镇洞美经济合作社山地出租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受杨和镇洞美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15年12月30日上午9:30时在我中心三楼开标室对杨和镇洞美经济合作社山地出租项目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山地;占地约180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沙水村委会洞美村大山塘(土名);
3.资产经营用途:种植(其他用途以政府批准为准);
4.出租合同年限:15年;
5.交易底价:500000元;
6.租金收取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7.投标保证金:30000元。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山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
3.需提交的资料:
(1)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凡自然人投标,需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12月29日下午5:00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存款回单)交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确认投标资格。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5年12月30日上午9:30时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30日上午9:30时前,到我中心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中心工作人员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资格核查,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凡自然人投标,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八、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美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709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计生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曾小姐、何先生
联系电话:****-********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
2015年12月16日
标签: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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