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华北总部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工程暂估价部分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华北总部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工程暂估价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子华北总部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工程(暂估价部分)已由石家庄市裕华区行政审批局以裕行审投资备字【2018】0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电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电子华北总部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工程(暂估价部分)。
(2)建设规模:石家庄槐安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南侧,东侧紧邻建华大街,西、北两侧紧邻石家庄世纪公园,西南侧毗邻高尔夫球场地。总建筑面积:*****.52 ㎡;建设用地面积:*****.95㎡。工作内容:中国电子华北总部(一期)项目园林园建图纸及相关补充图纸、设计变更等所涵盖的园林园建施工内容以及甲方指定的零星园林园建施工内容。
(3)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建华大街以西,世纪公园以东,槐安路以南。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二)招标范围:中国电子华北总部(一期)项目园林园建图纸及相关补充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等所涵盖的园林园建施工内容以及甲方指定的零星园林园建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7日09时29分(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招标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不予受理。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特别提示: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监督部门: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本项目招标小组:张田天、牛亚静、李宇航;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张田天 0311-********或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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