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微水水文站水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省石家庄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微水水文站水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省石家庄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微水水文站水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石家庄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微水水文站水毁修复项目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防[2023]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河北省石家庄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瑞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河北省石家庄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微水水文站水毁修复项目 2.1.2 建设内容:断面基础设施主要内容为水文监测断面防护,防护型式为钢筋混凝土防护及格宾石笼防护,防护总长为 115m,其中上游格宾石笼防护长 10m,中间钢筋混凝土防护长 80m,下游格宾石笼防护长 25m。上下游格宾石笼防护与现状河道平顺连接。测流主槽采用复式断面,底宽 10m,深 1.0m,长 115m。 2.1.3 建设地点:河北省井陉县 2.1.4 计划工期: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09-25 09:00至2023-10-07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后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 “双盲”评审政策,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上发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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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水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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