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贵安新区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编制项目的比选公告
关于开展贵安新区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编制项目的比选公告
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 有效的防范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污染天气导致的公共危害,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编制贵安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贵安新区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编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
1.贵安新区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疑似未覆盖企业核查
2.贵安新区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编制及分级
(三)项目预算(含税金额):大写叁万元整(¥*****.00元)
(四)项目工期:30天
二、参选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选人是法人的,提供近3年(2021或2022或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合法有效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选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选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时间
(一)递交投标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12:00,逾期送达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递交或邮寄投标比选文件地点:贵安新区市民中心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C403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会议室
比 选 时 间: 2023年9月28日14:00
四、比选申请文件包括(不限于)下列资料:
(一)报价函(比选报价即完成该项服务所应包含的所有费用。因比选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比选单位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公司营业执照、审计报告及有关承诺书;
(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关合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金额页、日期页、签字页;
(四)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参选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评分细则具体详见附件(综合评分法评分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封装装订成册。参选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五、比选文件编制
(一)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比选邀请函的所有内容,按比选邀请函的要求提供投标比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参选人须递交投标比选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应在文件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
(三)投标比选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胶装成册。投标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及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及签字或法人印章,未加盖公章签字或法人印章及未按要求装订的投标比选文件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参选人应将投标比选文件胶装成册,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参选人应将投标比选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参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参选项目。
六、成交原则
(一)在各投标比选文件方案满足项目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二)比选评审小组按照由低到高顺序对符合要求的比选单位的报价进行排序。综合评分最高的成为本次比选的最终中选单位。
六、成交通知
比选结束并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发布比选结果公示,双方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永平
联系电话:********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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