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金阳园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2023年9月29-10月13日

高新区金阳园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2023年9月29-10月13日

贵阳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定“高新区金阳园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2023年9月29-10月13日) ”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

高新区金阳园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2023年9月29-10月13日)

二、项目概况

高新区金阳园区2.34平方公里范围内市政公共区域环卫保洁(车行道清扫保洁面积24.03万平方米,人行道清扫保洁面积15.84万平方米)、绿化带保洁(7.26万平方米)等事项。

项目预算最高价:15万元。

三、实施内容

道路清扫保洁包含道路清扫、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转运至终端处置场等;绿化养护;道路附属果皮箱、垃圾桶、护栏等市政环卫设施清洗和保洁、野广告清理等。

四、工作要求

(一)服务时间

2023年9月29-10月13日。

(二)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高新区金阳园区环卫保洁道路面积统计表

序号

道路名称

人行道

人行道长度(m)

人行道面积(㎡)

车行道

车行道面积(㎡)

绿化

绿化面积(㎡)

面积小计(㎡)

备注

左(m)

右(m)

长(m)

宽(m)

长(m)

宽(m)

1

兴义路

4

4

1058.5

8468

1057.4

12.0

*****.8



2223.79

*****.59

其他设施:养护管理下坝山路环卫公厕1座

垃圾转运:单边运距15km

2

长岭南路

6.5

6.5

5358.6

*****.8

2743.5

38

******



*****.6

******.4

3

上坝山路

3

3

493

2958

494

7

3458



256

6672

4

下坝山路

4

4

662.2

5297.6

610.4

12

7324.8



1148.1

*****.5

5

铜仁路

4

4

1163

9304

1149.3

12

*****.6



3777.9

*****.5

6

都匀路

4

4

1428.5

*****

1419

20.5

*****.5



2677.3

*****.8

7

百挑路

3

4

346

2422

347

24

8328



2085.2

*****.2

8

湖滨路

2

4.5

3242.7

*****.55

1702.1

8

*****.8



1283.2

*****.55

9

六盘水路

2.5

2.5

493.2

2466

485

8

3880



730.4

7076.4

10

兴黔路


2

230

460

378

7

2646




3106

11

毕节路

4

4

932.6

7460.8

1010.4

12

*****.8



8378.3

*****.9

12

阳关大道

6

6

1005

*****

931.4

24

*****.6



6733.2

*****.8

13

八音路

2.5

2.5

253.5

1267.5

254

6

1524



866.8

3658.3

14

湖滨路北段


4

350

1400

350

15

5250



25

6675

15

创新花园










*****.2

*****.2

16

地下人行通道




2682.8







2682.8

小计




******.05



******.9



*****.99

******.94

绿化面积

*****.99平方米

道路面积合计

******.95平方米,其中人行道面积******.05平方米、车行道面积******.9平方米


(三)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形式结算费用,根据考核情况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办法详见考核细则。

(四)验收标准、规范

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及合同,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五)售后服务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做出明确的响应和安排;需提供现场服务的,服务团队须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六)其他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机械清扫率不低于99%。

五、工作质量要求

(一)机械作业要求:中标人须制定标准、科学、合理的机械作业和调度方案,道路机扫和冲洗应配合作业,确保作业质量和效果。

1.基本要求:车辆司机和随车工人作业时必须穿戴统一样式的工作服、工作鞋、反光衣帽,做到着装整齐,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作业规范,文明驾驶和文明作业,遵守交通规则,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并应亮警示灯,夜间作业时还须开启示宽灯,注意躲避车辆、行人和其它障碍物,确保交通安全和车辆设备安全,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若发生由于中标人过失、不作为或其它人为原因所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人财物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2.道路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要求:道路机扫和保洁应按经采购方认可的作业线路、作业时间和作业频次实施,不得漏扫、偷工或随意改变作业方案,做到应扫道路路面和路缘石全覆盖作业,并严格按照放刷、喷水、调整箱体压力、扫刷(盘)位置和转速、清扫的顺序进行操作,做到喷雾清扫,避免“干扫”,不扬尘、不漏土,扫过路段无果皮纸屑、胶袋水瓶、树叶灰土等垃圾遗撒或积存。不得使用证照不齐、功能损坏、故障待修的作业车辆或其它机械。禁止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作业车辆吸纳的垃圾和污水按规定处置,禁止乱倒垃圾污水。突发性道路污染要按采购方要求及时清理完毕。

3.道路冲洗、洒水作业要求:道路冲洗和洒水应按经采购方认可的作业程序、作业线路、作业时间和作业频次实施,不得漏洗、偷工或随意改变作业方案,做到应洗道路路面、路缘石和人行道全覆盖作业,路面呈见本色,无垃圾、污迹、泥沙和污水积存,雨水口不堵塞。不得使用证照不齐、功能损坏、故障待修的作业车辆或其它机械。冲洗车须在规定取水点取水。作业人员要树立节约用水观念,在上水和作业过程中不得浪费。作业车辆吸纳的垃圾和污水按规定处置。突发性道路污染要按采购方要求及时清理冲洗完毕。有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冲洗时,应在冲洗点来车(人)方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提示车辆、行人绕道行驶。

(二)人工作业要求:中标人须制定标准、科学、合理的人工作业和交接班方案,结合机扫冲洗作业,确保作业人员按时到位,作业质量达标。

1.路面人工清扫保洁要求:环卫工人作业时必须穿戴统一样式的工作服、工作鞋、反光衣帽,做到着装整齐,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作业规范,注意交通安全。大扫时,要配合机扫和冲洗作业,对机扫不干净或不能覆盖的机动车道(如辅道、弯道、路口、连通道、出入口、临时停车位和不规则路面等)、人行道、道牙、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沙井口、树根周围和门店门前三包区域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五无五净”(五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污泥积水、无痰涕口香糖;五净:路面净、果皮箱净、沙井沟眼净、道边石牙净、树根周围净)。在车行道保洁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作业;在门前三包地段保洁时,应保洁至门店滴水线外的公共区域位置;有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理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和警示牌,并做好防护措施。保洁时,要做到勤走、勤看、勤扫,发现路面上有无主余泥渣土、明显暴露的纸屑、胶袋、饮料瓶等垃圾要及时清理,确保路面干净整洁,达到路面废弃物一级控制指标。

2.绿化带保洁要求:发现道旁绿地、行道树穴、绿化隔离带内有暴露的纸屑、胶袋、饮料瓶等垃圾要及时清理,确保绿化带整洁,严禁环卫工人将零星垃圾倾倒至绿化带。

3.果皮箱清理和维护要求:果皮箱必须配置垃圾袋,及时清理果皮箱垃圾,保持内外清洁无污垢,无乱张贴、乱涂写,无垃圾积存,每天清理二次以上,每天擦洗一次。

4.环卫工具房管理要求:工具房地面、外墙每天擦洗一次,房顶每周清理一次,存放的环卫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保持工具房干净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无垃圾杂物。

5.道路附属公共设施的保洁要求:①人行地下通道地面与其连接的人行道环卫质量标准相同,应无明显垃圾、无污迹、痰迹、口香糖,每周清洗一次,确保地面见本色。阶梯、扶手、栏杆应干净整洁,每天擦洗一次。②公交候车站周边50米范围内地面应整洁、无污,其保洁质量要求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每周至少进行2次以上清洗。

(三)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要求:

1.清扫保洁垃圾须实行袋装、密闭收集,并采用桶装垃圾运输车(平板车)及时收集和转运,不准使用人力手推车在路面收运。

2.每日大扫垃圾应在早上8:00之前清理完毕,保洁垃圾应在每次交接班前清理完毕,严禁垃圾裸露堆放在路面、积存过夜或将垃圾扫入雨水井、绿化带等地方。垃圾装运过程应保持密闭或覆盖,垃圾桶盖应盖稳,不得超高、超载、满溢,保证转运过程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等二次污染。

(四)其它工作要求:

1.应急、迎检工作要求:

(1)在重大节日、公共活动、迎接检查或临时清理突发性环境卫生问题时,必须积极配合采购方(及采购方委托的其它作业单位)认真做好应急、迎检期间或重要时段(或路段)的清扫保洁作业。

(2)中标人应承诺预备一定数量的作业人员和作业设备(在招投标数量范围内调配)作为应急保障作业队伍,一般情况下在接到采购方紧急或重大任务通知后1个小时内启动应急工作方案和作业计划,组织充足的应急作业队伍,确保路面及附属设施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和上级检查验收要求。

2、安全生产等其它工作要求:

(1)中标人应制定并执行全面、完善、针对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劳动保障体系、自查自纠和风险防控措施,做到安全第一、责任到人、严密防控,规范实施各项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每日巡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工具和作业机械装备、使用及保养情况,主动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出现事故全力控制,举一反三、严防死守,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到位。

(2)中标人须为作业人员配备齐全的工作服(冬、夏)、手套、反光衣、雨衣、雨鞋、遮阳帽、日常清洁用品和交通警示器具等劳动保护工具及材料,保证作业期间的正常使用需求。

(3)中标人须自行保管维护好各类作业车辆、设备、工器具和消耗材料并承担相关费用,定期做好车辆清洗、检修和保养,及时更换日常损耗的密封条、机扫刷等装置,确保车况正常,车容整洁,密封和污水收集装置完好无损,不得带故障和隐患出车、带病作业。

(4)中标人负责处理在履行本合同服务期间发生的生产、交通等一切安全事故和违章、违法案件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支出。

(5)中标人负责安排员工参加上岗培训和定期学习,达到相应作业岗位上岗资格,掌握安全规程,并逐渐提高工作素质和作业水平。

(6)中标人须关心和掌握作业人员的住宿、饮食等生活状况,保证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基本条件。

(7)中标人(及其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抓好劳务、计生、治安、维稳等内部工作,保证不发生聚众闹事、员工上访等事件。

(8)中标人应主动协调配合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和处理厂(场)等管理单位的工作,不得发生争吵、打架、推诿、怠工等事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完税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特殊资格要求: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七、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

请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请密封,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文件,不予受理。请在投标文件中报送投标资料盖章件扫描版,U盘报送。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17:00前。

2.递交地点:贵阳市阳关大道100号高新区管委会2楼社会事务局207办公室。

3.联系人:姜 涛0851-******07。

附件下载:高新区金阳园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2023年9月29-10月13日)附件包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23年9月25日

标签: 道路清扫保洁 高新区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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