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一对账平台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省统一对账平台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统一对账平台系统升级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睿通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睿通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关于印发交易对账业务规则和技术方案的函》(交路网函〔2021〕237号)我省已建立跨省交易对账系统,已实现省际之间出口未上传、未收到拆分结果的追偿协调。主要功能包括分析出本省作为通行省未收到拆分结果、出口交易未上传数据,及时上传部中心进行省际追偿协调,以及下载被追偿数据进行后台自动分析处理,对于无法自动处理的,提供前端页面由业务人员人工处理等功能。本项目建设内容在现有系统基础上进行以下内容升级:(1)统一对账平台优化升级省级交易对账追偿中,针对被追偿省份和发起省份的工单处理流程均进行功能优化,并强化省中心审核及把关能力,故统一对账平台升级内容包括如下:发起省际追偿协调流程优化、出口未上传处理流程升级、未收到拆分结果处理流程升级、出口未上传待处理数据自动分析升级、未收到拆分结果待处理数据自动分析升级、出口未上传省中心与路段端交互轮次的升级、新增未收到拆分结果省中心与路段端交互、新增发起省审核(出口未上传)、新增被追偿省第三次退回审核(出口未上传)、新增发起省审核(未收到拆分结果)、新增被追偿省再次退回审核(未收到拆分结果)、统计分析、交易对账文件确认、统一对账平台与上级接口对接、统一对账平台与自由流稽核系统接口对接。(2)自由流稽核系统优化升级自由流稽核系统优化升级内容如下:出口未上传处理流程升级、未收到拆分结果处理流程升级、出口未上传处理页面升级、未收到拆分结果处理页面升级、自由流稽核系统与统一对账平台接口对接。(3)统一对账平台和自由流稽核系统融合将自由流稽核系统的对账稽核前端功能融合到统一对账平台。路段和省中心人员可在统一对账平台系统内完成追偿流程操作。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河北省统一对账平台系统升级项目,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分为1个标段。2.2.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日内,试运行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的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的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1家投标人报名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5 09:00至2023-09-2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通过互联网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找到本项目,上传相关资料后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17 09:30:00,地点为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标签: 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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