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自助设备防护舱采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自助设备防护舱采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自助设备防护舱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自助设备防护舱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自助设备防护舱采购
2.2 项目编号:2023-CG-210
2.3 招标内容:招标内容为重庆分行自助设备防护舱的采购,采购估算金额为60万元。
2.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单价限价,最高含税单价限价为8500元,投标人的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含税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2.5商务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6合同签署:签署单价合同,据实结算,合同有效期1年,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延续两次,每次延续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资格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20万元及以上的自助设备防护舱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全额发票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全额发票复印件,框架合同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要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满足《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安全性要求》(GA/T1337-2016)、《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标准的有效检验报告。提供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制造商投标:本项目仅接收制造商投标,不接收代理商参加。制造商参加投标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5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7廉洁承诺书: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8其他承诺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9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8日17:00。
4.2报名方式: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的社保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购买汇款凭证扫描件电子档发送至hucr.cq@chinaccs.cn(邮箱)。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及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大渡口区支行
说明: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请在汇款时备注“投标人公司全称”,以便核实(请勿备注其它内容)。
4.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融城1号T2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麒麟座A座2楼 |
联系人:吴老师 | 联系人:胡臣蓉、张艺凡 |
电话:159*****625 |
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自助设备防护舱采购 | ||
招标编号 | 2023-CG-210 | ||
标包编号 | -- | ||
购买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投标人盖章) | ||
服务/制造商全称 | |||
项目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
电子邮件 | |||
购买文件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
文件款发票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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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
购买人签字 | 购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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