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阳镇鼎新镇土地整理可行性研究勘测定界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旭阳镇鼎新镇土地整理可行性研究勘测定界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我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旭阳镇、鼎新镇土地整理——可行性研究勘测定界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标书编号:荣政采〔2008〕03号
二、采购单位: 荣县国土资源局
三、招标单位:荣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旭阳镇、鼎新镇土地整理——可行性研究勘测定界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
2、概述:本次采购共分两包:第一包,旭阳镇土地整理可行性研究勘测定界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具体分布在大沙村、李家沟村、石踏村、观音坡村幅员面积约17807亩;第二包鼎新镇土地整理可行性研究勘测定界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具体分布在鲤鱼村、蜡烛村、学堂村、鼎新村,幅员面积15436.9亩。
按川国资发[2007]50号文件要求完成1:2000勘测定界实测(含竣工实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并提交成果。具体内容详见标书。
3、成果验收交付:2008年2月18日前;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期除外。
4、资金来源:自筹经费。
5、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首付中标合同价款的20%;待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和施工设计完成后再付中标合同价的50%,余款在该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6、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条件:
6-1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伍拾万元及以上的企、事业法人;
6-2企业资质:持有省(或中央直辖市)测绘局颁布发的丙级及以上勘测定界测绘资质证书;
6-3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均可),若免税性质事业法人单位,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
6-4有过省级立项(含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勘测定界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经营业绩,并且所承担项目经省级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须出示合同书原件及省级国土资源厅立项批准文件)。
6-5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六、采购文件(标书)发售
1、发售时间及方式
1-1发售时间: 2008年1月14日至2008年1月17日12:00分止(北京时间,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分;下午2:00-5:00分,逾期不售)。
1-2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2、发售单位:荣县政府采购中心;地点: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北三楼(荣县蓝帝大道三十六队汽车站正对面五十米远)。
3、采购文件售价(¥)第一包300元/份,第二包250元/份,售后不退、不得转让。
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带好以下商务资料备查:
4-1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企业资质证书:省(或中央直辖市)测绘局颁发的丙级及以上勘测定界测绘资质证书;
4-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4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均可),若是免税性质的事业法人单位投标的,可不提供此证;
4-5经营业绩证明资料(合同书原件及批准立项文件);
4-6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鲜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此件;
4-7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此件)
5、联系人:毕常彬 电话****-******* ****-*******(传真)
6、2008年1月14日下午按规定参加了我中心开评标会的投标人,
其投标资格继续有效,请直接免费领取纸制标书或电子标书。
七、谈判会、投标(报价)和定标:
1、投标(报价):投标人以书面签到方式投标。
投标起止时间:2008年1月17日13:30-14:30分,投标人必须在此内到采购中心书面签到并将投标保证金(第一包¥40000元、第二包¥30000元)和投标资料同时递交给招标人。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或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都将拒绝其参加谈判会。对于投标人提交的证照原件,在谈判会结束后,招标人将原物退还投标人。
2、谈判会、评标和定标:招标人将在2008年1月17日14:30举行谈判会,并现场评定标。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派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否则视为弃权,投标报价无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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