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川恒股份、恒轩新能源-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集采川恒股份、恒轩新能源-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招标主体: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地点:贵州福泉

招标项目:第四季度废旧物资处置

二、报名要求

本次招标标的物如下:

标的物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说明

1

废铁

以实际过磅为主(废铁约200吨,不锈钢约20吨)

薄厚不进行区分,包含彩钢瓦

2

废不锈钢

不进行分类

3

废电机

不进行分类

4

废电缆

不分铜铝芯

5

废铜

不进行分类

6

废铝皮

不进行拆解

7

废塑料

包含PVC的塑钢瓦和其他PE、PP材质塑料

8

废变压油


注:以上物资包含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家公司厂内产生废旧物资

1、确认参与投标后,需向我公司缴纳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转款请备注“废旧物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截止缴纳时间9月27日下午 17点,超过该时间段的,不作为投标客户。报价完毕后不承认自己所报价格的客户,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35*****04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

行 号:103*****4601

3、9月28日上午10 点进行电话招标,请保持投标电话和备用电话畅通;9 月28日上午11点前无法联系上的视为放弃投标;

4、报价方式:9月28日电话投标时,我公司告知底标价格,客户一次性报价。报价单位为 XX 元/吨,结算按吨位结算。(废铁最高报价客户可存在第二次报价资格)

5、合同价格为含票价格,开增值税 13%发票。

6、未中标的客户,我公司在 7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原路退回。

7、客户中标后,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成后,7 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不收承兑。

8、客户中标后,需分别同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单独签订废旧物资购销合同,即中标客户还需单独向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

9、投标物资堆放在我公司及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指定地点,投标价格为就地价格,中标后其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自行负责。

10、我公司以及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对所售的废旧物资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客户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客户承担。

11、确定投标的客户请提供以下证件或信息

①投标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私人投标不用提供)

③投标电话

④保证金支付单位即为合同签订单位

12、合同执行时间

2023 年 10 月 1 日——2023 年 12月31日

13、联系人

多种经营部:黄泽涛

电 话:152*****699

监督电话:158*****665

邀标函回执

1、本单位/本人已经清楚并了解邀标函内容,了解贵公司废旧物资实际情况;

2、本单位/本人自愿参与此次投标;

3、投标联系人:

4、投标电话:

签名(盖章):

时 间:


三、供应商报名方式

川恒集采提供以下报名方式,供应商可择一操作:

1、如果招采信息中含有报名方式,请优先与其直接联系;
2、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经办人员企业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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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福泉市

标签: 废旧物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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