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岳麓高新区洋湖西片Y07和白鹤片Y05控规实施评估及修编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岳麓高新区洋湖西片Y07和白鹤片Y05控规实施评估及修编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岳麓高新区洋湖西片(Y07)和白鹤片(Y05)控规实施评估及修编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年11月)

3、《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 年修改)

4、《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5、《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在编)

6、《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在编)

7、《长沙市总体城市设计与特色风貌区规划》

8、《湘江新区总体城市设计》

9、《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白鹤片(Y05)、洋湖西片(Y07)、望江路北片(P01)、长潭西线以西片(P19)控制性详细规划 》

10、其他相关已编在编各类规划、专项规划及研究成果。

三、技术规格

本次规划范围为长沙岳麓高新区洋湖西片(Y07)和白鹤片(Y05)两个片区,北至桃花岭,西南至三环线,东至含浦大道、智开路与玉润路(紧临靳江河与洋湖湿地公园),总用地面积约1327.59公顷。其中白鹤片(Y05)总用地面积约732.81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334.07公顷,洋湖西片(Y07)总用地面积约594.78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594.78公顷。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成果时间:2024年12月前,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提交成果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服务标准

六、总体要求

1、对三所高等院校及周边地区重点开展现状调查与评估,充分利用并梳理现有调查、排查及项目成果,重点对公共配套设施 (体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商业配套设施(购物、餐饮、旅馆、娱乐康体等)、交通组织(车行系统、慢行系统、静态交通、 过街设施等)、区域风貌等进行现状问题分析与控规实施评估。

2、探索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多规合一的控规编制路线、方法和内容。以生态保护和修护为导向,落实和衔接桃花岭景区保护要求,保护林地资源,保护景区及周边环境,挖潜景区生态价值;落实和衔接“三区三线”成果,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实现可持续发展。

3、规划区位于岳麓山大学科技城与风景名胜区周边,应响应“三高四新”和“强省会”战略,结合上位规划、相关规划以及区域内的资源条件等合理确定区域发展定位和职能,尊重现有地形地貌、生态环境等要素,完善片区公共配套设施、优化交通组织等,适当挖潜空间、增加用地兼容性。对高校周边、轨道站点周边、生态环境较好的区域进行重点研究,优化周边用地布局和相关设施配套。探索补充科技研发、创新创意、公共配套空间,提升片区整体形象、风貌品质和文化内涵。

4、充分重视规划的管理性和可操作性,保障规划针对不同发展条件变化的适应性和自我调节机制,使之真正成为有效的管理工具。

七、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控规实施评估及修编两部分。

(一)控规实施评估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控规编制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摸底调查,以管控单元为载体,从现状资源、现状建设和规划实施等情况出发,展开控规实施评估工作。

一是开展高等院校及周边地区现状调查与评估。落实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的《长沙市高等院校及周边区域控规评估及修编工作方案》的要求,从符合性、实施性、安全性等方面出发,对规划范围内的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等高等院校及周边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区域进行重点评估,对高校及周边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商业配套设施、交通组织、消防配套设施、区域风貌等进行现状问题分析与控规实施评估。根据评估结论提出规划具体建议,重点对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商业服务设施、绿地广场与开敞空间、城市安全等内容提出建议,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品质。

二是开展已批控规内容及实施情况评估。系统分析控规用地功能与布局、指标控制与风貌管控、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绿地与开敞空间等方面规划内容与实施情况,对控规内容的合理性、实施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为下一步控规修编提出针对性建议做好前期分析。同时结合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对控规规划内容尤其是用地、交通、市政、城市风貌、十五分钟生活圈等进行专项评估。

三是可用空间摸底调查。对规划范围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梳理规划范围内未批未建、闲置低效用地以及符合城市更新条件的区域,梳理其位置、规模和现状情况,适当挖潜空间,增加用地兼容性,作为下一步控规修编工作重点。

(二)控规修编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上位规划、相关规划内容落实与反馈。落实在编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湖南省 “三高四新”和“强省会”战略,衔接规划区周边控规,结合特有资源区位优势,明确片区发展目标与定位,确定规划区用地和人口规模,落实“三线”管控要求,探索并确定合理的用地与空间布局。

二是用地功能与布局优化。片区紧邻桃花岭公园、洋湖湿地公园等重要生态资源,占据长沙市西南方向城市出入门户的重要位置。规划应结合片区特征,在存量用地与可更新用地的基础上,以生态保护、合理规划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原则,确定各类用地功能。结合片区发展定位,围绕片区开发建设、城市更新、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对用地布局和控制指标进行优化,并对高校及周边地区配套和城市风貌提出具体优化建议。

三是“刚弹结合”的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落实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衔接生态用地、农业农村用地等相关规划与保护要求。按照《湖南湘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单元编制及实施办法(试行)》(湘新土规委办发[2023]1号)要求,编制控规管理单元规划内容,制定城镇开发边界内各地块的开发控制要求,包括开发强度、设施配套、土地兼容和城市设计引导等各类要素,并明确刚性、弹性控制内容。探索城市更新用地、生态用地、农业农村用地管控指标体系及管控方式,按照控规单元化管理模式的实施要求构建“刚弹结合”的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体系。

四是控规编制内容完善与提升。控规编制成果应符合最新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相关技术标准、导则、成果技术指南等的要求,从功能与规模、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用设施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绿地与广场规划、城市五线管控、城市设计指引等方面完成规划编制,提升成果的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八、规划深度要求

(一)现状研究及评估

明确本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对上层次规划、相关规划和设计要点进行汇总,对已批的规划、用地、建筑及公用设施进行研究总结,同时着眼高校及周边区域的现状,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公用设施、历史文化资源等现状情况进行分析,对控规依据图存在的勘误情况进行说明。分析规划区域现状、原控规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本次规划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二)规划人口控制

参考片区现状容量,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上版控规合理确定片区容量人口与规划人口,并以此作为相关配套设施的标准计算依据。

(三)开发容量控制

依据相关技术规范,落实相关城市设计要求,合理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

(四)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依据相关规范以及规划人口,重点完善十五分钟生活圈规划用地范围内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配套设施,合理确定其用地规模、位置和界线,保证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与服务半径。

(五)交通组织

1、道路交通系统优化与提升

结合现状道路交通运行情况与交通专项规划对片区交通系统规划进行整体优化与提升,确定城市道路系统功能构成及等级划分,明确路网结构,断面形式及交叉口形式等。

2、公交系统优化与提升

落实长沙市综合交通规划、长沙市公共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明确公交首末站、枢纽站位置和规模,新建小区配套公交设施用地位置等规划内容。

3、慢行系统优化与提升

确定慢行系统(包括步行系统、非机动车系统及绿道系统)中相关设施的设置方式和设置标准,在片区内形成全覆盖的慢行系统。

4、停车系统落实与提升

落实停车专项规划相关要求,明确城市社会停车场库,并对兼容性和弹性停车场进行控制。确定其位置、规模及控制要求。

5、竖向规划

根据地形地貌与路网系统优化完善竖向规划,修正原路网标高,补充和加密道路转折点、变坡点的坐标和高程。

6、橙线规划

依据新一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落实轨道线网和站点规划布局,合理确定轨道沿线两厢的控制界线和要求。

(六)绿地与公共开敞空间规划

落实城市设计绿地与公共开敞空间规划。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合理确定绿地系统的布局形式,明确城市绿地的控制要求、位置和公共绿地人均指标、绿地率等。明确城市广场用地的控制要求及位置。

(七)公用设施规划

根据现状、原控规以及城市设计优化市政设施规划,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规划控制廊道,落实各市政配套设施用地,合理确定其服务规模、建设位置、用地面积。

(八)城市防灾避难场所规划

明确片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位置及其规模;确定片区防灾通道路线及其控制要求。

(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提出规划区各种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和特有自然资源、景观资源的保护措施。结合片区内山林、水系、路网及重要的节点构筑开敞空间体系,形成蓝绿共织的生态景观系统。

(十)五线规划控制

根据片区规划,划定片区五线控制范围,明确五线控制要求。

(十一)城市设计引导

地块控制指标中须明确城市设计的引导要求,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将控制要素细化落实,并对重点片区提出控制性和引导性要求。

(十二)规划管控

根据控规单元化管理模式的实施要求提出“刚弹结合”的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规则。

九、成果要求

(一)成果要求:成果分为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其中法定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技术文件为附件(含控规实施评估报告、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现状调研报告、其他相关附件),其内容和深度达到控规编制深度及标准要求。

1、控规实施评估成果

主要包括:

(1)实施评估报告

(2)实施评估图集

(3)附件,主要包括相关数据统计汇总表、会议纪要、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2、控规修编成果

主要包括:

(1)控规编制文本、图集

(2)规划说明书

(3)附件,主要包括基础资料汇编、会议纪要、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二)成果形式:正式成果须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2 张(含全套 dwg 格式、JPG 格式图纸,doc 格式文本说明书,ppt 或 pdf 格式汇报文件)、图纸数据库文件采用gis、dwg、jpg文件格式,符合湘源规划依据图入库要求,纸质装订成果 6 套。

十、时间进度安排

本项目共分为控规实施评估及控规修编两个阶段,按照《长沙市高等院校及周边区域控规评估及修编工作方案》要求,控规实施评估总体工作计划在2023年11月之前完成,控规修编工作计划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修编成果。详细安排如下:

(一)控规实施评估阶段

1、现状调研及基础资料收集(2023年9月)

主要对控规范围进行实地踏勘,与相关部门进行座谈、收集整理相关规划和建设资料,全面了解片区已有规划、审批及现状建设情况。

2、实施评估初步成果编制(2023年9-10月)

对片区控规编制内容及现状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明确现状存在及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规划建设成效与不足,编制完成实施评估初步成果,提交甲方进行审查。

3、实施评估正式成果编制(2023年11月)

根据甲方、部门及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实施评估正式成果。

(二)控规修编阶段

1、初步方案编制(2023年10月-11月)

在实施评估的基础上,编制控规修编初步方案,与甲方进行沟通汇报,召开修编方案专家审查会。

2、初步成果编制(2023年11月-2024年2月)

根据专家及部门意见对控规修编成果进行完善,编制形成控规修编初步成果,提交甲方进行审查并召开初步成果专家评审会。

3、征求职能部门意见与公示(2024年3月-5月)

修改完善初步成果,征求职能部门书面意见,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

4、控规修编送审成果编制(2024年6月-8月)

根据职能部门意见、公示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送审成果报市政府审批。

5、控规修编正式成果编制(2024年8-10月)

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控规修编正式成果入库归档。

六、验收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验收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初步成果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正式成果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成交人如若被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资格。

4、项目团队成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投标,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人员。

5、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

(1)所有投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享有署名权,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大纲。

(3)投标人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投标人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投标人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因成交人原因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成交人须承担审查会的评审费用。

7、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8、以上采购需求内容系采购阶段基本需求,如成交单位在投标响应阶段提出更多响应承诺且获得采购人认可的,以最终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新区 评估 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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