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沙井镇街道办国控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基础保障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南宁市沙井镇街道办国控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基础保障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拟采购沙井镇街道办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基础保障设施维修服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沙井镇街道办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基础保障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南宁市沙井镇街道办国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站房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沙井中学,该点位站房所在楼顶出现裂痕与漏水。本单位采购沙井镇街道办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基础保障设施维修服务,采购需求如下:
1、屋面层处理工程:拆除原有水泥墩;拆除原有隔热层、拆除旧站房及水泥基础;铲除原有防水层。
2、天面防水隔热工程:基层局部防水、找平以及基层基本底油防水涂料等;做防水;做砂浆保护层;做隔热层。
3、天花板、墙面修复处理工程:室内墙面修补;室内墙面刷漆;站房围栏制作与改造。
4、线路更换与其他:室内线路整改;垃圾清理、搬运。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4.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七)供应商递交的材料采用密封袋包装,封面注明投标公司名称及投标日期,封口应盖章。
六、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七、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八、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合同款,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余款。
九、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地点:南宁市民主路45号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8:00。
十、采购单位名称和联系人:
名称: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陆茂山,联系电话:0771-*******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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