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东街24栋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纺织东街24栋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东街24栋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信息

招标人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编号

E150*****060********

招标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东街24栋夜景照明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文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东发改发【2013】151号

资金来源

财政·财政-旗区资金;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包)

编号

标段(包)

名称

标段(包)

内容

标段(包)

分类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建设地点

工期(交货期)

1

E150*****060********001

施工标段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东街24栋夜景照明工程,起点为林荫路,终点为那日松路,全长577米

道路照明工程

*******.00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东街(林荫路—那日松路)

30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要求

[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需具备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详见附件3)

业绩要求

近年(2012-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信誉要求

近年(2012年-至今)(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2)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详见附件1)。

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 近年(201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详见附件3】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凡内蒙古自治区外境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鄂尔多斯市住建委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且在有效期内(原件)。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至少配备1员,需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项目其他人员应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一名。(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人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
(2)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主体信息库要求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确认方式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确认时间

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

获取时间

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 17时30分

售价(元)

800.00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月1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

开标现场要求

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要求: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投标单位CA锁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证书原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开标会,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2、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但不限于:

(1)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6)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8)近年(2012-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9)技术负责人至少配备1员,需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项目其他人员应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一名。(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人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

(10)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11)投标保证金缴纳原件;

(12)凡内蒙古自治区外境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鄂尔多斯市住建委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且在有效期内(原件);

(1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

其它要求

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招 标 人(章):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章):

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万正路西万融集团13楼1306室

地 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金辉大厦A座1805室

联 系 人:

代军

联 系 人:

林磊

电 话:

****-*******152*****666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77@qq.com

电 子 邮 件:

********4@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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