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市政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汀县百益山廉租住房小区对外市政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瑞晟汀招[2015]12005号
(被邀请的投标人单位名称):
长汀县百益山廉租住房小区对外市政道路维修工程已由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核准长汀县百益山廉租住房小区对外市政道路维修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汀发改项[2015]559号)及2015年12月15日颁发的长汀县百益山廉租住房小区对外市政道路维修工程《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工程名称:长汀县百益山廉租住房小区对外市政道路维修工程
2、招标工程地点:长汀县城百益山廉租住房小区对外市政道路
3、招标工程规模、数量:本次招标工程包括维修道路面积约1900.00㎡、新铺设φ600mm钢筋砼排水管约为347.00m及配套的检查井、雨水进水井等项目。工程施工投资额约为人民币42.99万元。
4、招标范围:市政道路维修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其有关问题通知、工程预算清单项目。
5、招标工程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应在准入资格、人员资格、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工程(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资格标)相应规定。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招标人不接受以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以汇达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后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五、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4日上午9时10分(北京时间)。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确定中标人。
七、本工程开标地点为: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汀县城环城北路,长汀县人民法院斜对面)。
八、关于本工程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盖章)
项目负责人:刘智
办公地址:长汀县城金龙商务城B幢206号
联系人:高燕国(手机:136*****294)李斌(手机:139*****71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委托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
分公司办公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1号原国税局办公大楼第6层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597—*******传真:0597—*******
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
帐户名称: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支行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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