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年市管桥梁定期检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年市管桥梁定期检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3-2025年市管桥梁定期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科信建代字[2023]******

项目名称:2023-2025年市管桥梁定期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2023-2025年市管桥梁定期检测项目I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市管桥梁及高架(长丰桥、澄浪桥、琴桥、灵桥等9座市管桥梁,北外环高架桥、南外环高架桥等6座高架,详见第六章 分项报价表)桥面系、上部结构及下部结构等进行技术状况检测;对市管桥梁永久测点进行检查及测量对比;根据《浙江省城市桥梁隧道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导则》,对被检测的市管桥梁及高架设施进行运行安全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管控意见建议;提供设施突发、异常状况应急服务(不含大型机械设备费)等;单独提交检测病害闭环复检报告等。
备注:上述为每年预算金额。

标项二
标项名称: 2023-2025年市管桥梁定期检测项目Ⅱ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市管桥梁及高架(青林湾大桥、湾头大桥、外滩大桥、明州大桥等18座市管桥梁,通途路高架桥、夏禹路高架桥等4座高架,详见第六章 分项报价表)桥面系、上部结构及下部结构等进行技术状况检测;对市管桥梁永久测点进行检查及测量对比;根据《浙江省城市桥梁隧道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导则》,对被检测的市管桥梁(高架)设施进行运行安全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管控意见建议;提供设施突发、异常状况应急服务(不含大型机械设备费)等;单独提交检测病害闭环复检报告等。
备注:上述为每年预算金额。

标项三
标项名称: 2023-2025年市管桥梁定期检测项目Ⅲ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中山路(长兴路-盛莫路)、世纪大道(宁波东-江南路)和空港大道上的32座随路小桥常规检测、并对其中的6座根据常规检测和实际情况安排结构检测,并对照“桥头跳车治理”要求,完成桥面线型测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上述为每年预算金额。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总期限三年,每年一次。合同一年一签,后续两年合同的签订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考核得分须在80分及以上)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每年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所有检测任务,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出具检测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配合桥梁监控中心或智慧市政平台录入检测数据、资料。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投标人满足①或②或③资质要求:①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桥梁检测机构资质且下述(2)中CMA计量认证证书的计量范围应包含“路基路面检测相关参数”;②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③具有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试验检测机构资质且下述(2)中CMA计量认证证书的计量范围应包含“路基路面检测相关参数”。(以上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以上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标项3】
(1)投标人满足①或②或③资质要求:①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②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试验检测机构资质;③省级及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桥梁检测机构资质。(以上要求的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以上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10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投标文件制作:
2.4.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2.4.3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4.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的递交:
2.4.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
收件人:王腾 联系方式:0574-********
2.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邵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腾、杜振华、李云芝、周丙海、房科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郑涵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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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管桥梁定期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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