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东三环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向江街道路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东三环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向江街道路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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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东三环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向江街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JL0100G*****(GLTC-237BA313B051)

因一次公告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故发布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东三环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向江街道路工程已由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哈尔滨市东三环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向江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哈住建发[2023]1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投入和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东三环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向江街道路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

2.3 建设规模:工程全长687.061米,起点江畔路,终点灌东街,红线宽30~60米,双向4~8车道,与江畔路现有防洪堤坝相交。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附属工程。

2.4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5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412日历天,计划自2023年10月22日始,至2024年12月7日止;保修期两年(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2.6 招标范围:哈尔滨市东三环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向江街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7 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2.9 最高投标限价:******.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各标段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未联网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其他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通知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应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将被否决。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8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5.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款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8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5号

联 系 人:迟女士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联 系 人:乔明燕 马宏轩

电 话:0451-********转8302、8301

电子邮件:glzb3103@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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