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华东分公司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公共安全与应急科技创新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3#4#连廊钢结构专业分包招标
二局三华东分公司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公共安全与应急科技创新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3#4#连廊钢结构专业分包招标
3#4#连廊钢结构专业工程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3#4#连廊钢结构专业招标
招标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负责人:马明慧 联系电话:188*****157
技术负责人:韩明明 联系电话:188*****711
招标时间:2023年9月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单位。
1.2招标范围: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公共安全与应急科技创新基地项目3#4#连廊钢结构工程,包括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图纸、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该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纸及甲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含乙方可能需要自行设计的图纸及经认可的施工方案)所包含的全部工作以及合同中未列明而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完整工序所必须的检验、配合验收及其他工作及服务。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专业分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还包括与其它工程和专业工程配合、交叉施工作业的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建股份集采交易平台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2满足钢结构三级以上资质,报名时需要在附件中上传最新资质扫描件。
三、现场情况简介
3.1 工程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合肥经开区锦绣大道与宿松路交口西南角。
四、招标原则4.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2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总价最低者中标。
4.3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4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中标单位应于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缴纳2000元招标服务费,此笔费用中标者不予退还。
五、招标须知5.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云筑网。
六、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6.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有关的信息。
6.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6.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远清出三公司。
6.4 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6.5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6.6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需要供货的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6.7 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6.8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作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七、结算与支付7.1本合同无预付款。
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每月15日前向招标人提交工程量完成部位统计报表(招标人提供统一格式)、每月零星用工数量和工程进度款报告,每月18日双方核对完本月完成工程量并出月度结算单,月度结算单须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完工结算以月度结算累计为最终结算,完工结算时间以最后一次月度结算返回时间为准。
7.2具体支付方式为:每月付款一次,支付至已办理月度结算总额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结算总额的85%,完成完工结算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劳务投标人(质保金不计息)。(结算额以双方盖章签字的结算单数据为准)。当月按月结金额的100%开具发票,无论当月是否付款。由国家政策导致的税负变化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提供发票且发票章与收款单位的银行账户相一致。付款宽限期1-2个月,宽限期内不计算利息。付款宽限期1-2个月,宽限期内不计算利息。
中标人结算必须做到月度结算,没有月度结算的一律不予付款。
7.3乙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7.4以上单价及总价均含税金,增值税额为暂定税额,投标人报价时需在投标时注明纳税人类型和增值税税率,投标人报价时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必须按照实际开票税率填写注明,如中标后存在投标报价时税率与实际开票税率不符时,则按实际开票税率进行结算。投标人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必须符合投标人在项目招标项下【一般计税】的要求。本工程中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种类为【专用】发票,由国家政策导致的税负变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供的发票若为虚假发票或者与合同行为不符的不合规发票,一旦发现,招标单位有权按发票金额的35%直接从工程款(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同时投标单位应立即更换虚假发票并承担因此为招标单位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损失。
八、招标公告时间:8.1开标时间:详见云筑网
九、商务经理:赵影联系电话:138*****383十、招标清单详见《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二期公共安全与应急科技创新基地项目3#4#连廊钢结构招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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