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营旧公路(正阳路-胶州湾高速公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胶州市营旧公路(正阳路-胶州湾高速公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胶州市营旧公路(正阳路-胶州湾高速公路)道路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其它
工程地点: 胶州市营海镇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 4790
计划文号: 胶发改字[2006]152号 规划许可证号: JG2006-2-008
建设单位: 胶州市交通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庆 133*****299
招标代理: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惠铭艳 ****-********
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有关说明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要求:
1、本工程要求具有公路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为公路专业壹级及以上。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人民币,下同),图纸押金20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

同类工程界定: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公告说明: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报名:本工程采用BT融资方式投资建设,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2008年1月15日09时至2008年1月18日09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2、报名需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法人委托书;
(2)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安全生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证明。
其中第(1)~(5)项报名时必须提报。
3、投标企业在参与胶州市交通局工程建设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
4、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凡不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不另行通知。
招标人联系人: 张庆        联系电话:133*****299
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惠铭艳   联系电话: ****-********    
报名地点: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胶州市行政服务大楼附楼二楼、胶州市北京路58号)
联系电话:82205266 联系人:王天军
招标单位:胶州市交通局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报名期限: 2008年01月15日09时 — 2008年01月18日09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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