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尼龙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策划及执行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尼龙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策划及执行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尼龙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策划及执行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址: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9-7 | |||||||||||||||
2、项目名称: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尼龙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策划及执行外包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86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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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负责完成大赛全程的整体策划、会务组织及执行、嘉宾邀请、参赛选手服务、物料的设计及制作、交通保障、文案撰写、人员配备等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的要求; (2)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至比赛结束及后续全部工作结束。 | |||||||||||||||
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9月26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址:http://www.pdsggzy.com/)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www.pdsggzy.com/tzgg/*****.jhtml)。 2、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监督单位:平顶山市监察委员会派出高新区监察工作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C 联系人:文尚龙 联系方式:166*****911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
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女贞街2号 | |||||||||||||||
联系人:祁明河 | |||||||||||||||
联系方式:150*****50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与夏耘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盛润广场4号楼30层 | |||||||||||||||
联系人:陈鹏飞 | |||||||||||||||
联系方式:0375—******* 178*****3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鹏飞 | |||||||||||||||
联系方式:0375—******* 178*****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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