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年度数据加工处理分析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年度数据加工处理分析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3-2024年度数据加工处理分析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230008CA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3-2024年度数据加工处理分析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合同签订完毕次日开始;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3-2024年度数据加工处理分析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项目一:涉土四税税源分析应用服务;项目二:利用第三方数据进行房地产、建筑业管理与比对分析数据应用服务;项目三:减税降费综合分析应用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3-2024年度数据加工处理分析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的合并报表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还要提供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人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期及社会保障资金所属期分别为 2023 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2023年5月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1个月内(含)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库(2022)19 号《通知》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6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09日23时59分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

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事项。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 1.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书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1.2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投标文件资格; 1.3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华测CA)、0857-*******(贵州CA)。 1.4 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187*****386。 1.5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 2.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询问、质疑联系人:张瑞 询问、质疑联系电话:183*****160 3. 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4.磋商公告所示全部内容请以《磋商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路上段47号

联系方式:139*****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89号中天花园A区20栋

联系方式:183*****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瑞

电 话:183*****160

标签: 理分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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