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绥滨至普阳农场(柳西分场)段建设项目土地农转用组卷咨询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滨县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鹤岗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绥滨至普阳农场(柳西分场)段建设项目土地农转用组卷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绥滨至普阳农场(柳西分场)段改扩建工 程,项目起点位于绥滨镇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 K191+956 处(原省道 小佳河至南岔公路绥滨过境段终点),沿旧路经北岗村、五道岗村、富 强乡、松滨村,至普阳农场东侧开新线,于普阳农场南侧回归旧路,终点位于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K254+197.183处(柳西分场西侧),路 线全长 62.241km。绥滨镇连接线连接本项目与绥滨镇城市主干道松滨大街,路线长0.391km。
2.4资金来源:地方自筹资金。
2.5招标控制价:97.1833万元
2.6服务期限:合同协议书签订后90天内完成本项目
2.7招标范围:
农转用土地报批服务:包括编制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并取得专家论证评审意见、编制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汇总、耕地质量等别 面积数据汇总等数据汇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前后局部图、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等相关图件、 编制用地审查意见、编制一书四方案、项目用地请示申请报告等文本材料,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审批手续,最终取得建设项目用地批复。
最终编制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8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9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审查要求,通过项目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建设项目用地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具备: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和土地规划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含)及以上职称(工程测量或工程测绘相关专业);(证企相符,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9时至2023年10月9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5.3潜在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有)或图纸(如有)等招标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3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9时00分。
6.4开标地点: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远程线上开标。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468-
******* 招标人:绥滨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蔡斌
电话:
137*****25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佑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470号悦山国际I栋1单元26层13号(住宅)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
181*****801 11、异议受理、举报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0468-
*******/
***** 受理联系人:孟宪忠
受理网址:http://ggzyjyw.hlj.gov.cn//
受理邮箱:tjhyglk@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