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苯乙烯装置使用的缓蚀剂招标公告
两套苯乙烯装置使用的缓蚀剂招标公告
大庆石化公司两套苯乙烯装置使用的缓蚀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SH-WZ-GKZB2015-12-0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两套苯乙烯装置使用的缓蚀剂采购,涉及1个品种,主要用于两套苯乙烯装置脱氢反应单元,其工艺原理为乙苯脱氢后生成少量CO2,CO2溶于水即产生碳酸,对后续设备及管线造成腐蚀,影响运行周期。为中和系统内碳酸,故设计在反应器出料中加入缓蚀剂,用于设备及管线防腐。一套苯乙烯装置在粗苯乙烯冷凝器TT-205管程入口及尾气压缩机PC-271腔体添加缓蚀剂。二套苯乙烯装置(即乙苯脱氢装置)在粗苯乙烯冷凝器TT-2205管程入口加入缓蚀剂。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数量7.5吨;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卧里屯仓库;
交货期:代储协议生效后10日起按需方要求时间数量交货;
供货需求说明:卖方交货时,交付产品的生产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对于首次中标为大庆石化公司苯乙烯装置提供的产品,要进行1吨的装置使用验证,验证合格后方可执行中标剩余量,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结算数量及付款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货到验收合格以买方实际使用数量为准,凭《代储物资出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挂账后合格按大庆石化财务规定付款,首次中标单位的产品见按技术要求考核合格报告付款,不合格不付款,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签订合同及履行方式:本次供货买卖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买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可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质保期:缓蚀剂在防冻的条件下保质期至少为2年。
出现问题时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卖方保证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提供电话技术支持,根据买方需要,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使用单位:化工三厂 业务主管部门:科技规划与发展处
项目承办人:孙桂清 联系方式:****-*******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炼化用缓蚀剂(苯乙烯缓蚀剂)
见技术要求
吨
7.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注册资金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代理商与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不能同时投标。
3.3 卖方供货的产品使用业绩要求:在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内,同类年产6万吨及以上规模的苯乙烯装置成功使用不低于2年,附用户清单、联系方式、用户评价报告(盖公章)及对应用户的供货合同复印件。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装置名称及规模、产品检验指标、使用操作步骤、沉降水的PH值及铁离子操作数据,要有明确的使用结论。
3.4 资质文件提供:
3.4.1 制造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注册资金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营业执照经营项目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危险化学品的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当地安监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3.4.2 代理商资质要求
(1)代理的生产企业出具的委托代理证明;
(2)营业执照(注册资金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营业执照经营项目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7)危险化学品的卖方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当地安监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8)提供代理的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具体按照第Ⅰ条约定执行。
3.5 投标人的技术文件提供需满足《大庆石化公司两套苯乙烯装置使用的缓蚀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5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7时0分,在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3房间持4.2中列明的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标书费购买发票到招标书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招标资料费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帐 户 名: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资料费存入后须持银行存单证明至大庆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12房间换取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2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贰千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须持银行存单证明至大庆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12房间换取收据。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招标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孙桂清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吕姝媛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lvsy-ds@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帐 户 名: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 号: ****************0018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1日
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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