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循环经济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及供水厂PPP项目
原平循环经济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及供水厂PPP项目
原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原平市循环经济示范区管委会的委托,对原平循环经济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及供水厂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项目法人),欢迎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原平循环经济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及供水厂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YZC(2015--407)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污水处理厂位于原平市循环经济示范区东环大道与融伍路交叉口以北,供水厂位于原平市循环经济示范区新石路南;
2、批准文号:
污水处理厂:原发改基字[2015]第48号
供水厂:原发改基字[2015]第47号;
3、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2.5万m3/d,一期处理污水1.25万m3/d。主要处理示范区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标准,排入附近河流或为后续再生水处理提供水源。
供水厂:工程规模5万m3/d,一期实施规模2.5万m3/d。设计出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
4、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选择原平循环经济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及供水厂PPP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项目法人),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
5、特许经营期: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30年(不含建设期)。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PPP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近期在银行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资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管理先进,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
③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2014年度总资产不少于12亿元,净资产不少于6亿元,能满足本项目最低资本金投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资本金不低于该项目投资总额的30%(6000万元人民币)。
8、投标人应有成功完成同等或以上处理规模污水处理厂或供水厂BOT(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类似项目实施业绩;
7、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以上资质仅供行贿档案查询使用,不作为投标资格审查依据。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原平市体育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销售不退)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原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行原平广场支行
账号:142*****3100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原平市体育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原平市循环经济示范区管委会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9*****978
采购代理机构:原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原平市体育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及传真:0350--*******
邮编:034100
原平市循环经济示范区管委会
2015年12月21日
标签: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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