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房屋租赁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湖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房屋租赁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湖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房屋租赁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湖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项目名称: 湖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房屋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湖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房屋租赁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市特警支队拟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对象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理由:一是由于工作需要、人员增加的原因,支队现有办公用房及场地已无法满足人员日常工作及备勤的需要。二是结合公安特警职能定位,按既要利于战备、方便管理,又要因地制宜、就近落实的原则,所租赁场地必须选在支队周边。三是距离支队路程最近且便于日常勤务组织和应急响应集结的理想地址,只有南太湖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综合体(仅980米),该园区的产权属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之规定,已具备了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经专家小组合议,认为可以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杭长桥北路103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9月25日2023年10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联 系 人: 方楠

联系电话: 0572-*******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干山二路69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李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2-*******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标签: 特警支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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