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关于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关于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的潜在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WS2023-WZ-C-001号
2、项目名称:全流程无纸化办案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标段数量:1个
5、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捌万元整(小写:¥*******.00元)
6、采购需求:对吴中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件含诉前调解部分)提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纸质卷宗交接、中间库管理及档案整理装卷、库房管理等全流程辅助服务,要求每年常驻人员至少27人,需要遵守吴中法院规章制度并接受考核。围绕全流程无纸化要求,紧盯“全流程网上办案、全案卷宗电子化、全方位智能服务化”目标,落实专业化外包管理,专门进行立案材料、补充材料、移送电子卷宗的质检、扫描、中间库管理、纸质归档、电子转档、纸质材料与电子卷宗材料核验、装订、装盒、上架备份等工作,校验后形成的电子材料随审判业务的各个流程环节进行流转,电子归档后,集约在中间库纸质卷宗通过纸质归档流程完成归档后移交档案室归档上架,及档案室管理利用、电子档案备份等相关服务。
7、服务期及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12个月(案件数量满*****件或服务期限到期,两项任意一项先到先止)
(2)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其他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承包\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投标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响应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
2、获取地点及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
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5)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同时需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数量要求为一正一副,装订成册;装在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磋商采购编号和磋商响应单位全称;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要求加盖公章的需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6)提交响应文件及现场解密
响应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磋商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7)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8)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注册咨询:0512-********;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客服电话:139*****964。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磋商质疑
1、磋商响应单位认为本采购文件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磋商响应单位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提出质疑的磋商响应单位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响应单位。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磋商响应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2、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3、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在采购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5、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不接收到付件)。
6、联系人:郑帆 联系电话:0512-********/181*****921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1599号6幢12F-G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敬请留意。
2、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
3、机器码检查中,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石湖东路102号
联 系 人:仲颖华
联系方式: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瑟维思(苏州)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1599号6幢12F-G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帆、战丽萍
电话:181*****921
瑟维思(苏州)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
标签: 全流程无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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