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土地类专题项目招标公告
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土地类专题项目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土地类专题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23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G15沈海高速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顺接宁波姜山北枢纽至西坞段路线终点,经奉化区岳林街道、尚田街道、莼湖街道,宁海县西店镇、梅林街道、黄坛镇、前童镇、岔路镇、桑洲镇,终点位于G15沈海高速宁波市宁海县麻岙岭隧道甬台界,顺接G15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路线全长69.055公里,其中新建段15.454公里,延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段53.601公里。(其中奉化段长18.9公里、宁海段长50.2公里),全线桥梁总长20.636公里,隧道总长4.9414公里,桥隧占比 37.04%。设置互通式立交6处,其中改扩建奉化、宁海北、宁海南3处互通式立交,新建梅林、宁海、辛岭3处互通式立交;设置服务区2处,其中扩建奉化服务区1处,迁建宁海服务区1处。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TD01标段:
土地勘测定界: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全线(含主线、互通、管理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用地)范围内土地勘测定界(含分户测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点布设、1:500地形测绘、权属界线测绘及调查、界址点放样与埋设、地类调查(核实)及面积量算、老路红线确认、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定界图编制、方案设计调整引起的补充测绘(包括后续报批阶段若有面积调整的用地补勘补测相关方案、报告及图纸等资料)、分户测量(仅含奉化段)、项目施工前的放样交底等工作。
林地报告及报批: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全线(含主线、互通、管理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用地)涉及林地、自然保护地(如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公园等)、古树名木等的资料收集、现状调查、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单位对材料数据真实性的承诺、报告正文、使用林地统计表、使用林地因子调查表、图件、使用林地红线范围拐点坐标、相关附件等内容)、协助林地征占用报批、林地占补平衡方案编制(如有)、林木采伐证办理(含采伐设计等专题)等相关工作。
土地报批: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全线(含主线、互通、管理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用地)涉及土地报批的全过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方案、高标准农田占补等方案编制、现代农业园区调整方案(如有)、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方案(如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编制(如有)、用地合理性论证报告编制(如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额度申请方案、安置用地选址相关工作(如有)、耕作层表土剥离方案、节地评价、涉及生态红线相关论证等专题方案以及一书四方案(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等用地报件材料编制、图件制作、电子报件制作等,并通过各主管部门的审批,协助招标人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设用地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协助招标人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批准,直至取得批复;因方案设计调整或政策变化等引起的补充(补正)报批;指导招标人开展用地前期工作、全程跟踪该项目报批进展情况、解决相关问题;协助解决本项目老路红线内农用地规税费缴纳问题;配合完成征地公告发布、分户协议签订、国有土地收回、土地类图件套合;配合做好临时用地选址相关工作、配合完成主线划拨供地、管理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供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相关工作。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通过交工验收止,同时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按时提交成果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含直辖市)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和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直辖市)土地学会颁发的乙级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并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① 自2018年 7 月 1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交通工程(公路或铁路)土地勘测定界专题项目;
②自2018年 7 月 1 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交通工程(公路或铁路)土地报批专题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 1 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5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10月09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htm)→《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0月1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10月1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3*****529)。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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