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码头及配套路网项目道路工程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综合执法码头及配套路网项目道路工程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KZHZF-C4-2023-00... | 项目名称: 海口市海上综合执法码头项目道路工程设备租赁 |
补遗公告信息 |
补遗环节:发布公告 标题:综合执法码头及配套路网项目道路工程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内容: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海口综合执法码头及配套路网 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海口市海上综合执法码头及配套路网项目的施工需要,我司拟进行道路工程施工机械租赁服务采购。目前,海口市海上综合执法码头及配套路网项目资金已落实,机械租赁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新建码头岸线总长度为896m(其中执法码头区岸线824m,保障区岸线50m,保障船提升区岸线22m),共形成31 个泊位。码头前沿作业地带面积约为1.62 万m2,码头后方陆域总面积约8.04 万m2,布置综合执法基地、 2.2 招标内容:
人工费含在机械租赁费总价中,不在另行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设备租赁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可以开具增值税9%专用发票 (7)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8)设备备案证所有权必须在投标单位名下 3.2 具体条件 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合法纳税人,提供企业税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简介: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设备质量及供应。 5、具有相关房屋建设项目施工设备组织生产经验。 4.资格审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设备租赁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可以开具增值税9%专用发票 (8)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9)设备备案证所有权必须在投标单位名下 5.投标人注册 中国交建供应链平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系统公告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公司监督部 联系人:姚鹏展 电话: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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