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租用办公用房消防系统采购项目的

谈判公告:租用办公用房消防系统采购项目的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租用办公用房消防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系统中的主要设备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函;3.投标方需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5.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6.投标方须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7. 合格的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2-22截止(工作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节假日除外)带好网上上传的相关书面文件至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领取竞谈文件及交纳标书费,竞谈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未经现场报名验证的投标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未购买竞谈文件的应谈文件将被拒绝。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租用办公用房消防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PCMET-15609J891)

3、预算编号:00-15-4774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租用办公用房消防系统x1

5、交付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8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工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2-2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2-25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12-30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5-12-30 09:3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肇嘉浜路308号

2、谈判地点:上海市肇嘉浜路308号。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Key, 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8号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8号

邮编:

200031邮编:200120
联系人:溪桂林联系人:李克文
电话:137*****350 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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