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产评估服务项目第三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产评估服务项目第三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产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SJ-******ZC-002
3、项目名称: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产评估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万元)
6、最高限价:30(万元)
7、采购需求:
招拍挂出让地价评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改变土地用途或利用条件评估、划拨转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单独使用独栋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分摊土地使用权的商服用地)及房产和建(构)物评估、资产评估、装饰装潢评估、经营性损失评估等。本项目分四包:第一包舞阳坝街道办事处、红土乡、新塘乡、三岔镇、七里坪;第二包龙凤镇、盛家坝乡、芭蕉侗族乡、白果乡、金子坝;第三包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板桥镇、大峡谷办事处、屯堡乡;第四包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沙地乡、崔家坝镇、白杨坪镇、太阳河乡。
第一包(分包编号ESSJ-******ZC-002-1 ):舞阳坝街道办事处、红土乡、新塘乡、三岔镇、七里 坪;
第二包(分包编号ESSJ-******ZC-002-2):龙凤镇、盛家坝乡、芭蕉侗族乡、白果乡、金子坝;
第三包(分包编号ESSJ-******ZC-002-3 ):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板桥镇、大峡谷办事处、屯堡乡;
第四包(分包编号ESSJ-******ZC-002-4):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沙地乡、崔家坝镇、白杨坪镇、太阳河乡。
8、合同履行期限:2年,分年度签订服务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土地、房产、资产评估资质,并已取得了有效期内的《土地评估机构登记证书》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和资产评估备案文件。
②本项目接收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牵头人须具备《土地评估机构登记证书》)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我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
①本项目实行网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中的《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指南》。
②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可在磋商活动开始前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关注上述网站,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均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各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活动开始时(2023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9点00)携带CA锁到恩施市民之家四楼409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市民之家四楼409开标室(第三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由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人在电子平台里进行相关操作。
2、本项目计费参考标准:土地评估参照国家计委、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1994〕2017号)文件规定标准的25%作为最高限价;房产评估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文件规定标准不高于25%作为最高限价;资产评估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标准的25%作为最高限价。
3、本项目报价要求:①因本项目在采购时无法预估最终的工作量,供应商应按照以下区间报出单价且所报单价不得超出相应单价的最高限价,成交后根据所报单价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不得超出磋商时所报的最终报价(总价)。
②报价应将人工费、其他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邮费、打印费、交通费等)以及税费等一切费用考虑在内,供应商所报总价(第一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及单价不得超出本包的总价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凡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4、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可对四包同时进行响应,但最终只能成交一包。如出现同时中两包的情况,所中第二包由第二名成交,以此类推。
5、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6、本项目为服务类,不适用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8、恩施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执行:根据恩施州《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询问和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①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Ⅰ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Ⅱ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Ⅲ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Ⅰ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Ⅱ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Ⅲ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Ⅳ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Ⅴ提出质疑的日期;
Ⅵ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Ⅶ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③不予受理的情形: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0、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可在竞争性磋商活动开始前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关注上述网站,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均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1、湖北CA客服电话:400-870-8080 办理咨询:134*****467
12、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咨询:********** 技术支持:0718-*******
13、网员注册咨询:071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0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恩施市民之家五楼(金桂大道 98号)
联系方式: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18-*******
标签: 房地产评估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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