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三期焙烧炉及环保改造一期焙烧炉耐火材料招标公告
一期、三期焙烧炉及环保改造一期焙烧炉耐火材料招标公告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火道墙砖、横墙砖、炉底板砖、配套耐火泥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2016年1月19日至5月19日 | 项目现场 |
2 | 硅藻土砖、配套耐火泥 | |||
3 | 莫来石轻质砖、配套耐火泥 | |||
4 | 轻质耐火砖、配套耐火泥 | |||
5 | 炉顶板、浇注料、铝矾土等 | |||
6 | 硅酸铝制品、配套粘接剂 | |||
7 | 炉面节能组件套件 |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的资产净值不少于投标金额(否则,必须提供担保,担保资本和注册资本累加大于投标报价)。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
6)具有相关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7)具有类似行业同类材料使用的良好业绩证明(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标书购买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出示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函。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2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每日09:00—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4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1月14日9:3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青铝宾馆会议室
具体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24km处中铝青海分公司生活区青铝宾馆
酒店联系电话:****-*******
8、发布媒体:我公司仅在及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本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公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购买招标文件: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29层
邮 编:100055
公司网址:www.xhtc.com.cn
邮箱:xxy@xhtc.com.cn;qx@xhtc.com.cn
手机:137*****171
传真:***-********;
联系人:夏东扬、裘鑫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汇款: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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