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称申请人)应在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KLZB-2023-069。
2.项目名称: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万元。
5.最高限价:10万元。
6.采购需求:包含“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文本编制及组织、配合评审直至评审通过。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总公司提供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二年的公司则按实际经营时限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至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则该项不进行审查;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则该项不进行审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参与投标的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申请人存在严重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牟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能力,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并配备建筑工程咨询工程师(投资)人员;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5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方式:申请人无需到现场获取采购文件,请添加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微信获取(提交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资料、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4.售价:200元。
四、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行政综合楼5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行政综合楼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原保证金金额为2000元,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关于减免保证金的规定,本项目保证金收取1000元。
1.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选择支票、汇票、电子保险保函、本票、保函、转账、电汇、网银等方式不限。
(1)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由申请人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xxxxx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信息;
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营业部
(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1.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规定时间汇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付人名称与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318号
联系方式:0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高新区永安路北侧彝人古镇小庙东区D151幢二层
联系方式:087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樊晓初
电话:151*****90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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