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延寿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0109G15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寿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寿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寿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延寿县

2.3计划工期: 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8月28 日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

1标段:寿山中心校

2标段:延寿县中和中学

3标段:延寿县朝鲜小学

4标段:太安学校

5标段:六团中学

6标段:延寿镇新村中心学校

7标段:延寿县延河中学

8标段:延寿镇新华实验小学

9标段:延寿镇东风小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需具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需项目经理本人到场报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以标段序号先后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21 日至2015 年 12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同时到场报名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9)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网上报名情况打印页;

(10)拟派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拟投项目班子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及相关信息,岗位证(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上人员均要求人证企相符。(原件及复印件)

(12)需携带投标单位公告之日起前三年无犯罪行贿查询记录(投标单位,法人,项目经理);(原件)

(13)业绩要求1份(原件及复印件)

(14)提供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及网上打印页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2015年 12 月 21 日至2015 年 12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每标段。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寿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155*****691

2015年12月21日


标签: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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