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新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绿岛新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岛新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完善工程已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绿岛新区双星大道-雪山路、双星大道-茅山路、黛山大道-银山路等23个路口。
2.2 工程规模:包括绿岛新区双星大道-雪山路、双星大道-茅山路、黛山大道-银山路等23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完善工程。其中:交通信号灯完善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原有部分设施、新安装交通信号控制机、交通信号立杆、交通信号灯具、RVV4*1.5信号灯线缆、标志标线、管线完善等;电子警察完善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安装电子警察主机、电子警察立杆、高清网络拍照摄像一体机、百万摄像头、RVV4*1.5 摄像机线缆等。
2.3 工程总投资:约1009.63万元。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包括《绿岛新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完善工程施工设计图》和《设计变更通知单》除黛山大道至永嘉大道路口RVV2*6电源线缆500m、黛山大道-泉山路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完善工程(黛山大道-泉山路信号灯完善布置图(图号LDXQ-JT-061)内容、黛山大道-泉山路电子警察完善布置图(图号LDXQ-JT-062)内容、黛山大道-泉山路管网完善布置图(图号LDXQ-JT-063)内容)和23个路口灯具维修的全部内容,共包括绿岛新区双星大道-雪山路、双星大道-茅山路、黛山大道-银山路等23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完善工程。
2.5.2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2012年11月至2015年11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信号灯、电子交通警察工程类似项目业绩。
3.4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22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6年 1 月 14 日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6年 1 月 14 日 12 时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5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5年 12 月 28 日 17 时 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地址: 渝中区长江一路60号铂金时代5F
邮编: 邮编: 400040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人: 唐老师
电话: ***-********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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