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家河水电站增容改造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段家河水电站增容改造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鹤峰县段家河水电站增容改造工程监理(二次)谈判邀请函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5]468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段家河水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鹤峰县段家河(朝阳)水电站增容改造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5-325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企业自筹
四、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鹤峰县段家河(朝阳)水电站增容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增容改造(含土建、机电安装),计划工期540日历天,本次招标金额约为2195万元。
2、谈判范围:
(1)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主要施工内容为工程建设全部内容。
(2)计划监理服务期限: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合同签订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监理,其中施工工期为540日历天。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水利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总监1名,至少派驻1名符合相应专业监理人员驻工地监理,总监理工程师需取得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取得水利工程国家或湖北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四)驻地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职务,监理单位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齐全;
(五)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谈判现场投标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质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监理人员专业证书及岗位证书原件。
七、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 25日8:30—12:00, 14:30—17:30日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登记领取谈判文件。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联系人的电话、邮箱或QQ)。
八、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9:30。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时恕不受理。
九、递交谈判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政府采购股(五楼)。
十、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
十一、联系方式: 交 易 中 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
鹤峰县段家河水电有限公司 向女士 电话:155*****366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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