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窦山景区基础设施及周边景观提升项目一期施工
雪窦山景区基础设施及周边景观提升项目一期施工
项目名称: | 雪窦山景区基础设施及周边景观提升项目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武岭东路39号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574-******** | 代理机构: | 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聚晖路188号 联系人:殷云云、杨桂兰、王旭珠 电话:0574-********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
招标规模: | 标段(包)划分: | 1 | |
标段(包)名称: | 雪窦山景区基础设施及周边景观提升项目(一期)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32,00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2业绩要求:2018 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项合同景观绿化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①或②业绩证明资料确认:①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②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三项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景观绿化实际造价或规模或项目内容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分包业绩,在竣工验收资料中不能体现分包单位名称的项目不予认可。当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业绩的,以分包单位为准,其它单位不予认可。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完成过单项合同景观绿化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2023年6、7、8月份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电子章的网上打印件。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9-25至2023-10-13,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0-18,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 |
信息来源: | 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3-09-25 |
招标
|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