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2023年城区绿地提升完善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2023年城区绿地提升完善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D320*****080***** 项目名称 城区绿地提升完善工程(2023年)
标段编号 D320*****080*****001001 标段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2023年城区绿地提升完善工程(一标段)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2023年城区绿地提升完善工程一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2023年城区绿地提升完善工程(一标段)海审批审发[2023]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

2.1.2建设规模: 对城区小微空间,退化绿化,新建单位、居住区红线外道路绿化,新建区支路绿化实施提升建设工作

2.1.3合同估算价:165万元;

2.1.4工期要求:60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南通市海门区2023年城区绿地提升完善工程(一标段)包含海景花园南侧绿化、邮电大楼西北角绿化、金丰源东北侧绿化,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企业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以上三条符合任意一条即可)(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城建*******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且详实的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目前的工作岗位和职务资料,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如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额12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不含生产绿化、防护绿化)(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及金额为准);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为直接发包项目则提供项目招标人或发包人盖章证明资料、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材料缺一不可。如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合同中都没体现的须提供招标人证明并加盖招投标主管部门公章。

√ 自 20219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29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37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925日至2023 101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101609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通市海门海泰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地 址

南通市海门区

地 址

海门区东布洲中路33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周先生

电 话

138*****523

电 话

0513-********159*****423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0239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海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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