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机组起重设施维护招标公告
#1-#4机组起重设施维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PD-ZB-16 号 1、项目简介:本项目为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修理项目。 2.投标单位资质、资格要求 2.1 投标单位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及营业范围必须与本项目相适应。 2.2 本次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采取预审方式,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仍必须具备并提供下列资质证明文件,供招标方审查: ◎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能力证明文件(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 三年以来的同类型项目的业绩 ◎ 三年以来是否涉及起诉和被起诉的问题 ◎ 授权委托书(原件) ◎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查验、收取;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查验,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字样,否则,产生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投标单位的上述资质文件如未提供原件,必须在接到招标方发出的预中标通知后3日内向招标方提供原件,否则招标方有权对中标的结果进行更改。 3.投标须知 3.1 投标书原件(不含报价部分)要求一式两份,一正一副,每份按A4纸大小装订整齐,不得有散页;投标书的每份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报价部分应用信封单独密封(份数为一式一份),信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价部分”和“保密”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随投标书一同递交。 3.3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份数一式一份),单独编制,和报价表密封在同一个信封里。 特别提示:投标报价表及报价编制说明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单独密封递交,禁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出现与设备价格有关的文字内容或描述。否则,导致的的任何责任(含废标)由投标人自负。 3.4 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5 评标结束后预中标单位的最终有效报价为该项目合同的最高限价。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即合同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 3.6 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本招标书,由于投标单位对本招标书的误解而导致未中标或中标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自负。 3.7 项目的工期是指开工手续许可日期之日起至开工手续上确定的竣工时间即申请验收之日止的日历时间间隔。 3.8 投标单位在标书制作过程中,如商务部分有问题需招标方解释,请与周毅联系,电话:****-*******,138*****688;技术部分有问题需招标方解释,请与陈建良联系,电话:****-*******,139*****663;招标办公室电话:0913-******* *******,联系人:张元。(投标保证金退款相关事宜) 3.9 招标方要求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实地踏勘,联系人:陈建良。 3.10 报价价格为投标单位的实际价格,不允许出现两种价格,如“总价优惠”、“总价下浮”、“中标后优惠”等字样,如果出现上述的两种价格,则招标方有权对该投标单位的报价做出任何方式的处理。 3.11 本项目要求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如不能提供,请注明)。 3.12 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经比较出的较小数值为准,对(总价/单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述的金额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明显笔误除外) 4.工程价款结算 4.1付款方式为9:1,即项目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90%,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承付。质保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 4.2工程竣工决算价款为合同价款或调减价款。 5.投标书 5.1 投标书的内容: 投标书除以文字、图纸、数据等资料组成外。还需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 ◎资信证明 ◎管理体系认证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投标单位能力证明文件资料(并提供相应的业绩) ◎对项目内容、范围及工程量的确认和投标技术商务差异表 ◎对招标书基本条款、重要条款的响应 ◎技术方案 ◎服务保证 ◎报价及明细表(单独密封) ◎按招标书规定或招标单位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5.2 投标书(含单独密封的报价书)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必知。 投标书递交地点: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5.3 投标书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 6.开标和评标 6.1 开标 开标地点: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6.1.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6.1.2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监督、记录等人员组成; 6.1.3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6.2 评标 6.2.1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以及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以及有效的补充文件。 6.2.2 评标程序 6.2.2.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评标委员会各专业组分别阅读标书,整理资料。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清楚、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6.2.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6.2.2.2.1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投标人澄清,澄清问题以澄清会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当面澄清由招标人提出的需要澄清的问题,并整理出书面资料(由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日期等),形成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 6.2.2.2.2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2.2.3 初评 评标小组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离,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 6.2.2.4 招标单位将按下列条件综合考虑择优选取项目承揽单位。 ◎对招标文件内容的响应程度 ◎技术性能保证 ◎价格(价格力求合理,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资质能力(具有安防资质等级较高的优先) 内进行澄清(可以对报价进行澄清,但不能进行实质性改动)。 6.3 其他 6.3.1 在评标过程中,有可能需要投标单位澄清一些技术和商务问题,请投标人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准备,准时到场。 6.3.2 招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标意见确定中标单位。 6.3.3 本次招标评标定标工作对投标单位宣布结果而不做任何解释。 6.3.4 如果投标方在招标方宣布定标结束后45天内没有接到招标方任何方式(电话、传真、函件等)的预中标通知,则投标方可以视为本项目未中标。 7.授予合同的方式 7.1 授标时更改招标采购范围的权利: 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7.2 中标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8.合同签订 8.1按招标单位通知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8.2合同应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分别盖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 8.3合同正本两份,副本四份。 附:报价书格式(单独密封) 投标报价书 项目名称: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起重设备维护项目 招标编号:SXPD-ZB-16 号
6、上述报价为含税价,含 税(写明税种),税率 %; 7、上表所述工作量与技术规范有出入时,以技术规范为准。 投标人: (公司全称) (盖章) 授权代表: (姓名)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4机组设备起重设施维护 技术规范书 批准:党龙 复审:王俊峰 初审:姚小旺、陈建斌 编写:南君雁 机 炉 分 部 2015年11月20日 #1-#4机组设备起重设施维护技术规范书 一.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一期工程2×360MW+二期2×330MW燃煤发电机组生产用起吊设施(汽机、锅炉、电气、化学、水灰、燃运等单位起吊设施)的日常维护工程。它包括起重设施的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控制部分、其余金属结构部件等的日常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和试验验收,以及与政府安监部门的相关取证手续办理。 1.2 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简称乙方)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3 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具体款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1.4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二. 使用环境条件及设计参数 2.1 使用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 -20~+40℃(室外) 机房内温度: 5~40℃ 相对湿度(20℃时): 40-90% 抗地震烈度: 7级 海拔(黄海)高度: 494.3米(炉0米) 2.2 起重设施相关参数 起重设施数量及型号见附表(合计233台) 三、工程内容及要求 3.1起重设施维护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但不完全。 3.1.1 机械部分 由主起升机构(副起升机构)、小车运行机构和大车运行机构组成。其中包括:电动机、联轴器、传动轴、制动器、减速器、卷筒和车轮等。 3.1.2 金属结构 主要由桥架(主梁、端梁、栏杆、走台、小车轨道、单轨梁)、司机室和小车架组成。 3.1.3 电气部分 由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组成,包括桥吊的动力装置和各机构的起动、调速、换向、制动及停止等的控制系统,负责起重设备铁壳电源开关(包括铁壳开关)以后的电气部分检修维护工作,无铁壳开关的以就地控制箱电源进线端子排为界。 3.2检查与维护要求 由于起重设施的部件较多,安全性要求比较高,针对各个部件的不同技术特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将维护、检查的周期分为周、月、年,各个周期的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3.2.1 每周检查与维护 每周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如下: 1)检查制动器上的螺母、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松动,杠杆及弹簧无裂纹,制动轮上的销钉螺栓及缓冲垫圈是否松动、齐全;制动器是否制动可靠。制动器打开时制动瓦块的开度应小于1.0mm且与制动轮的两边距离间隙应相等,各轴销不得有卡死现象。 2)检查安全保护开关和限位开关是否定位准确、工作灵活可靠,特别是上升限位是否可靠。 3)检查卷筒和滑轮上的钢丝绳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压板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双螺母防松装置。 4)检查起升机构的联轴器密封盖上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短缺。 5)检查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 6)检查所有润滑部位的润滑状况是否良好。 7)检查轨道上是否有阻碍起吊设施运行的异物。 3.2.2 每月检查与维护 每月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除了包括每周的内容外还有: 1)检查制动器瓦块衬垫的磨损量不应超过2mm,衬垫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不得小于70%;检查各销轴安装固定的状况及磨损和润滑状况,各销轴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直径的5%,小轴和心轴的磨损量不应大于原直径的5%及椭圆度小于0.5mm。 2)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是否有断丝等现象,检查钢丝绳的润滑状况。 3)检查吊钩是否有裂纹,其危险截面的磨损是否超过原厚度的5%;吊钩螺母的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钩组上的各个零件是否完整可靠。吊钩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 4)检查所有的螺栓是否松动与短缺现象。 5)检查电动机、减速器等底座的螺栓紧固情况,并逐个紧固。 6)检查减速器的润滑状况,其油位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渗油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渗漏。 7)对齿轮进行润滑。 8)检查平衡滑轮处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对滑轮及滑轮轴进行润滑。 9)检查滑轮状况,看其是否灵活,有无破损、裂纹,特别注意定滑轮轴的磨损情况。 10)检查制动轮,其工作表面凹凸不平度不应超过1.5mm,制动轮不应有裂纹,其径向圆跳动应小于0.3mm。 11)检查连轴器,其上键和键槽不应损坏、松动;两联轴器之间的传动轴轴向串动量应在2~7mm。 12)检查起重设施的运行状况,不应产生啃轨、三个支点、启动和停止时扭摆等现象。检查车轮的轮缘和踏面的磨损情况,轮缘厚度磨损情况不应超过原厚度的50%,车轮踏面磨损情况不应超过车轮原直径的3%。 13)检查起重设施轨道情况,看其螺栓是否松动、短缺,压板是否固定在轨道上,轨道有无裂纹和断裂;两根轨道接头处的间隙是否为1~2mm(夏季)或3~5mm(冬季),接头上下、左右错位是否超过1mm。 14)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其上污垢,并及时做好防腐、防锈工作,露天安装的确保起重设施都在就地防雨棚下部停留,防雨棚完好。 15)维保期间,单价500元及以下配件更换由乙方负责并免费提供,单价500元以上配件更换需甲方确认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并进行更换,乙方提交原设备厂家备品备件报价清单,并经甲方签字认可。 16)乙方必须安排至少10人驻厂维保(持证上岗),平均年龄不超过35岁。每周到甲方管理起吊设施班组签到,每周对起吊设施的检查处理情况、卫生清扫情况等作好记录,并向该班组负责人汇报。起吊设施出现重大故障,需要更多技术人员,乙方应增补维保人员,乙方有意拖延维修时间,性质恶劣,甲方有追究乙方的责任和终止合同的权利。 17)所有涉及到起吊设施及本技术规范范围内修理工作乙方全部负责。 18)起吊设施的缺陷管理,严格按照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缺陷管理制度》执行,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否则,处罚200元/天.条。 19)起吊设施的维护保养严格按照《起吊设施定期保养清单》严格执行,不许漏项。 3.2.3 半年检查与维护 每半年维护与检查一次,除了包括月检查内容外还应有: 1)按照起重设施的使用周期及运行状况,检查其减速器的运转是否正常,并定期更换润滑油。 2)检查大、小车轮状况,对车轮轴承进行润滑,消除啃轨现象。 3)检查主梁、端梁、单轨梁各主要焊缝是否有开焊、锈蚀现象,锈蚀不应超过原板厚的10%,各主要受力部件是否有疲劳裂纹;各种护栏、支架是否完整无缺;检查主梁、端梁螺栓并紧固一遍。 4)检查主梁的变形情况。检查小车轨道的情况。空载时主梁下扰不应超过其跨度的1/2000;主梁向内水平旁弯不得超过测量长度的1/1500;小车的轨道不应产生卡轨现象,轨道顶面和侧面磨损(单面)量均不得超过3mm。 5)检查卷筒情况,卷筒壁磨损不应超过原壁厚的20%,绳槽凸峰不应变尖。 6)拧紧起重机上所有连接螺栓和紧固螺栓。 3.2.4 起重设施的润滑 润滑是保证机器正常运转,延长机件寿命,提高效率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维护人员应充分认识设备润滑的重要性,经常检查各运动点的润滑情况,并定期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润滑注意事项 1)保持润滑油(脂)的洁净; 2)不同牌号的润滑油(脂)不可混合使用; 3)选用适宜的润滑油(脂)按规定时间进行润滑; 4)采用压力注脂法(用油枪或油泵,旋盖式的油杯)添加润滑脂,这样可以把润滑脂挤到摩擦面上,防止用手抹时进不到摩擦面上; 6)各机构没有注油点的转动部位,应定期用稀油壶在各转动缝隙中,以减少机件的摩擦和防止锈蚀。 7)维保期间,单价500元及以下配件更换由乙方负责并免费提供,单价500元以上配件更换需甲方确认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并进行更换,乙方提交原设备厂家备品备件报价清单,并经甲方签字认可。 8)乙方必须安排至少10人驻厂维保(持证上岗),平均年龄不超过35岁。每周到甲方管理起吊设施班组签到,每周对起吊设施的检查处理情况、卫生清扫情况等作好记录,并向该班组负责人汇报。起吊设施出现重大故障,需要更多技术人员,乙方应增补维保人员,乙方有意拖延维修时间,性质恶劣,甲方有追究乙方的责任和终止合同的权利。 9)所有涉及到起吊设施及本技术规范范围内修理工作乙方全部负责。 10)起吊设施的缺陷管理,严格按照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缺陷管理制度》执行,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否则,处罚200元/天.条。 11)起吊设施的维护保养严格按照《起吊设施定期保养清单》严格执行,不许漏项。 四、检修维护质量标准 起重设施维护性能指标按照所列规范和标准执行,在所列标准和规范中,对于同一项内容,如果存在不同的质量要求,按最高标准执行。 4.1 检修、试验应遵守的规程、规范和标准(如版本已刷新,以新的版本为准)。 4.2 起重设施的检修维护和试验验收,以及检修维护所需物资的购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此标准中没有要求的要符合部颁标准或所要维护的设备制造厂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电气装置检修工程 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11部分:起吊设施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DL/T 5161.11-2002。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6部分:起吊设施电缆和挠性连接用电缆,GB 5023.6-1997。 GB5905—86《起重机机械试验规范和程序》 GB6067—85《起重机机械安全管理》 GB4315—86《起重机电控设备》 GB8918—88《优质钢丝绳》 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手册 万力 冶金工业出版社。 圆股钢丝绳,GB1102。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 755-2000。 如果本技术规范书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件,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书面解决。 五、责任划分 5.1甲方职责 5.1.1在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允许乙方员工出入生产现场和其他进行维修工作所必要的场所,同时应阻止非乙方雇员或非特别授权人员,进入上述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5.1.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起吊设施的准确信息(但不排除因甲方系非专业人员对故障判断造成的误判及漏判),如果起吊设施运行不正常或出现任何险情,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在起吊设施问题没有解决之前,甲方有义务停止使用起吊设施,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5.1.3甲方指定专门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负责配合乙方开展起吊设施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在《起吊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单》上签字认可。 5.2.乙方职责 5.2.1按国家行业标准和起吊设施保养要求进行全面、规范、有计划的预防性维修保养服务,确保起吊设施的日、周、月、季、年定期维修保养工作(起吊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项目)到位,保障起吊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5.2.2乙方至少应安排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的持证人员6人进行起吊设施维保及缺陷处理,应提供24小时应答服务。当维保范围内起吊设施出现异常时,乙方专业人员必须30分钟内达到现场,由乙方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时到达的,超过一小时按600元/次处罚。 5.2.3乙方每天要对起吊设施进行巡检,对相关配电柜进行卫生清扫,保持起吊设施运行环境,有权监督起吊设施的使用,防止使用不当造成起吊设施故障。 5.2.4乙方必须以优质的服务及良好的技术能力对起吊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缺陷处理。 5.2.5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项目负责人的领导和安排,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若发生违章等行为时,按甲方的考核管理标准进行处罚。 5.2.6由于乙方工作人员过失或不严格按照本规范书维保范围内设备安全标准或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进行维保工作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2.7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规范书规定范围内设备安全标准、性能指标、维护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并出据《起吊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单》书面保养证明,由甲方专门人员签字认可。书面保养证明必须明确保养内容真实、准确,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5.2.8 乙方负责办理政府部门起吊设施年检的申报工作。起吊设施技监年检费用由乙方支付,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的复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2.9 乙方必须提供适合起吊设施使用的正规厂家配件对维保范围内起吊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5.2.10 乙方维保人员必须统一制服并佩戴工作证进入甲方工作。 5.2.11 乙方购买乙方维保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2.12 乙方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5.2.13 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5.2.14 因乙方原因导致起吊设施维保不到位,甲方按合同处罚乙方,累计处罚金额不超过该台起吊设施季维保费(处罚金额从维保费用中扣除)。 5.2.15乙方必须在月底填写《起吊设施维护保养月报》,内容要求真实,严禁谎报工作项目及误报处理缺陷数目。 5.3质量保证与验收 5.3.1乙方维保人员每周对维保范围内起吊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工作,每月出据符合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关法规的维护保养报告,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正规书面报告一式三份,甲方主管部门一份,甲方生产技术部一份,乙方一份。 5.3.2乙方对本合同维保范围内设备(起吊设施)所出据的维保报告真实性、权威性负全责,并加盖相应公章。 5.3.3起吊设施维保项目负责人每月对起吊设施的安全管理、主要检修工作、费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书面总结。 5.3.4甲方随时抽查起吊设施维保范围的设备卫生及安全管理,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乙方有责任进行整改和接受相关处罚。 5.3.5乙方使用的检修及验收标准均采用起吊设施行业的最高标准,日常定期工作按照“起吊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项目”(附件一)内容执行。 6 安全责任及注意事项 6.1 甲方的安全责任 6.1.1 开工前由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6.1.2 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乙方应制定书面的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合格后监督实施。 6.2 乙方的安全责任 6.2.1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简历、安全施工记录等档案资料真实有效。 6.2.2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进厂工作的从业证件要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6.2.3工程开工前,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四措”,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执行。 6.2.4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方可入厂施工。 6.2.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等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的器具。 6.2.6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6.2.7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6.2.8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其他责任,严重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处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及异常,要及时上报甲方,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6.2.9乙方对起吊设施检修维保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 6.2.10 乙方不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3 起吊设施维保、检修项目安全注意事项 6.3.1 乙方将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的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甲方。 6.3.2起吊设施检修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由乙方安排能够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担任总工作负责人(必须经我厂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各单项检修工作由乙方安排有工作负责人资质的人员担任。 6.3.3 进场前,由甲方对乙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解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6.3.4 乙方在检修工作期间须执行以下安全注意事项: 6.3.5 严格遵守“起吊设施检修施工措施”的内容及要求,保证组织有序,安全作业。 6.3.6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展检修工作。 6.3.7 检修期间堆放的材料须有序摆放,不能影响通道通行或阻挡设备及设施。 6.3.8起重设备的操作以及其他特种作业必须是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乙方在开工前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后交甲方备案。 6.3.9做好防火工作。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检修现场,必须使用的清洗剂应存放在安全的储藏室内,并悬挂“易燃物质,禁止明火”字样,每个工作班结束后及时将易燃易爆物品收回。 6.3.10现场施工电源必须安全可靠,并按照规定使用相应安全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电源线不能有裸露部分。 6.3.11使用起重设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定,杜绝发生起重设备事故。 6.3.12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习惯性违章行为,加强个体防护,认真做到“四不伤害”,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 6.3.13现场使用的工机具、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6.3.14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后,不能误动(碰)其他设备。 6.3.15作业人员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和监督。 6.3.1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七、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1-#4机组设备起重设施维护 技术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4机组设备起重设施维护 商务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附件1(共8页233台)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起吊设施清册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炉分部 2015年1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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