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本级宝坻区八门城镇产业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本级宝坻区八门城镇产业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本级 宝坻区八门城镇产业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项目编号:ZLZH23ZB09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5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本级


项目概况
宝坻区八门城镇产业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宝坻区红星城市广场底商2-1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H23ZB099
项目名称:宝坻区八门城镇产业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65万元
最高限价:64.6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4.65 64.65 其他服务 宝坻区八门城镇产业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按照《天津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储备土地类项目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办发【2021】16号)等文件要求,现编制宝坻区八门城镇产业区5宗地土地整理储备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全生命周期预算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5宗地块位于八门城镇产业区内部,九园公路与宝芦公路交口东南侧,总面积约15.64公顷。成果资料需依据充分、符合实际、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并保证顺利通过各项审核,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书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出具相应成果报告(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 (3)供应商须具有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2023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红星城市广场底商2-14号
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纳磋商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2)线上获取文件①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ZLZH23ZB099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众连众合(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宝坻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020*****040******,获取文件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②请从本项目磋商公告中自行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附件发售文件记录表,填写完整后与汇款凭证及获取文件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同扫描彩色电子版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53*****013。③获取文件成功后,项目负责人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材料电子版一同发送至供应商所留邮箱,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在邮件中提供邮寄方式,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文件寄出(邮费到付),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纸质文件的到达时间以快递时间为准,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因为快递时效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红星城市广场底商2-14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红星城市广场底商2-14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向阳街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众连众合(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红星城市广场底商2-14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博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众连众合(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5日

标签: 产业园土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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