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第一批中央专项资金中低产田地改造招标公告

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第一批中央专项资金中低产田地改造招标公告


昭阳区“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第一批中央专项资金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

编号:zy2015-209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昭阳区“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第一批中央专项资金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已由昭通市昭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昭区发改农经【2015】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昭通市昭阳区中低产田地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3132亩,项目区位于昭阳区洒渔镇大桥村波罗曲、苏家院镇迤那村金家坪子及双河村周家院,机耕道路1805米、排灌沟渠2216米、2500立方米抗旱塘1个等。

2.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3本项目分两个标段,1标段洒渔镇、苏家院镇,计划投资约141万元,2标段苏家院镇周家院,计划投资约161万元。

2.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2.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应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为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省外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入滇备案证上所列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本项目按标段进行报名。

3.5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出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即确保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1月5日17:00前已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回执,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须注明所参加项目的招标公告编号和标段(例如:项目招标公告编号为“2015-172”则在“摘要、用途栏和备注栏”填写*******,项目如分标段填写*******X标段“X”为标段名称)。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请投标人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须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建造师)、法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用查询函》原件、拟在本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三类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A、B、C证)及身份证原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或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昭通办事处(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馨园街72号-74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14:00至14:30时止,地点为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项目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昭通市昭阳区中低产田地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昭阳区珠泉路270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

邮编:6570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昭通办事处(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馨园街72号-74号)

邮编:657000

联系人:岳城

电话:138*****064

传真:****-*******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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