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伊洛河偃师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伊洛河偃师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伊洛河偃师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瑞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洛河偃师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2、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3)0187号

3、项目概况:伊洛河偃师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河南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项目的一部分,规划治理范围为洛河偃师段自偃伊交界至伊洛汇合口下游539大桥段全段及伊河杜甫大道至偃巩交界段,治理河道总长1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伊洛河河道疏浚、护岸护脚、滨水水生种植、堤防生态林带、支流涝洼渠治理等,水环境治理面积944.74公倾。

4、建设地点:偃师区境内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7202.20万元;二标段:3111.56万元;三标段:587.39万元;四标段:79.62万元;五标段:87.64万元。

7、工期及监理服务期:一、二、三标段:420日历天/标段;四、五标段: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8、质量要求:一、二、三标段: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四、五标段: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要求。

9、招标范围:一、二、三标段: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四、五标段:本工程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洛河左岸塔庄段堤防加固,改造洛河左岸连续性堤防(张衡路~商汤大道段)段,工程总长度840.12m;二是伊河生态整治工程,范围为伊河杜甫大桥至310国道,主要包括岸坡整治工程和植被恢复重建等内容。

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洛河生态整治土方工程,位于洛河右岸杜甫大桥至橡胶坝段滩地,总治理面积约63.81hm2。主要包括浅水区疏挖、滩地平整等内容;二是伊洛交汇处生态修复,位于洛河与伊河交汇处,范围包括洛河橡胶坝以下河段、伊河310国道以下河段、伊洛河539大桥下游约700m处以上河段,总治理面积179.47hm2。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疏浚、险工护岸及生态护岸等内容。

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涝洼渠生态整治,治理段范围为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以下(桩号4+444.0)至入伊河口(桩号13+079.0),治理长度 8.635km。主要包括渠道疏浚、生态护岸、新建生态堰、植被恢复等内容。

四标段:监理范围为施工一标范围,即洛河左岸塔庄段堤防加固和伊河生态整治工程。

五标段:监理范围为施工二标段、三标段范围以及堤防生态防护林工程(包括洛河北堤(橡胶坝至巩义界)、洛河南堤(洛偃界至杜甫大桥)、伊河北堤(洛偃界至310国道大桥)、伊河南堤(310国道大桥至杨村)堤防两侧边坡。防护林带总长度37.362km)。

11、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鼓励以工代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一至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四、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一至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四、五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个投标单位可投多个标段,但仅能中标一个标段,若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则按标段序号正顺序选择中标标段。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08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9楼

联 系 人:齐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河南瑞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中原康城尚阁2203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55*****785

监管部门:偃师区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邱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38*****937

2023年9月25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工程 水生态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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