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上海院KS-19F液体光学颗粒度仪采购

中石油上海院KS-19F液体光学颗粒度仪采购

中石油上海院KS-19F液体光学颗粒度仪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3-SH07-WZ6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上海院KS-19F液体光学颗粒度仪采购招标人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体光学颗粒度仪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石油上海院KS-19F液体光学颗粒度仪采购。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KS-19F液体光学颗粒度仪

详见技术文件

详见技术文件

1

使用功能:激光粒度仪的用途为用于电子化学品颗粒杂质检测。

2.3交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秋山路1775号新侨产业园2号楼12层

2.4供货周期:下达中标通知书后7个月内交付至项目指定地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由上述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1.3 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授权函必须包含制造商声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制造商必须出具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①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② 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③ 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

④ 投标文件中设备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

⑤ 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制造商至少应有2套设备(与推荐机型功率、转速大致相同且为半导体相关行业)在相同或相似工艺操作条件下累积2年的成功运行经验。提供:(1)验收报告或其它证明其运行文件(须能体现设备名称、使用方签字或盖章、投用时间);(2)销售合同复印件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装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不能体现技术参数,可同时提供签字版技术附件。若投标人提供的运行证明材料、所出具的合同不满足上述全部要求,则视为没有业绩。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如不配合或经核实业绩虚假则投标将被拒绝。还需要求提供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并同时提供查询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5 联合体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17:00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5.3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5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5.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项目联系人:胡秋慧、赵秀梅、白晓旭

项目联系电话:021-********

电子邮件:a********@126.com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23年925


附件一: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zip
,上海

标签: 颗粒度 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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