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中建二局有限公司(沪)武汉环球贸易中心(ICC)项目经理部 | |
项目地址 | 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9号 | |
项目规模 | 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塔楼高度约235m。 | |
招标内容 | 各等级商品混凝土约10万m3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15年12月6日至2015年12月7日 | |
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 | 无。 | |
投标单位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 2015年12月20日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5年12月24日12:00时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马建春 | 高可湖 |
联系电话 |
2.招标原则
本次采购招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公平竞争,科学评估,综合评审,规范招标。
3.招标单位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3预拌混凝土三级(含三级)以上;
3.4投标单位具备C60及以下标号商品混凝土生产相应资质,生产、运输及泵送能力必须达到150m3/h;
3.5具备国家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政府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股份系统内各单位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6具有较好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中标单位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万元以上,2014年营业额达1.5亿元以上);
3.7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投标的形式参加投标。
4.招标产品及供货要求
4.1招标人提前24小时提出供货要求,投标人应按约定时间供货,货物运抵前半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接收;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应在合理时间间隔内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委派货品送货人(须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代表乙方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工作。
4.2在混凝土泵送过程中,应保证机械正常运转,并配置备用机械,以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运行。
4.3投标人须保证每次供货都随车提交该批次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配合比、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4.4混凝土质量应达到图纸设计要求,其余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招标人申请单和施工要求。
4.5在供货过程中,混凝土应连续供应,如出现供应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一天累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若超出1小时我方保留索赔1万元权利。
5.报价要求及其他费用相关
5.1产品报价
(1)为保证工程进度本工程考虑三个或三个以上厂家供货,供货厂家原材料外加剂、水泥、矿粉、粉煤灰必须是一个产地的。投标人需在标书中注明原材料、外加剂、矿粉、粉煤灰的产地,不可因原材料产地变动更改报价。
(2)报价按报价单列项报送,此价格为砼到工地指定地点落地含税金等所有费用,泵送请单独编制泵送方案并报送单方综合泵送含税金等所有费用单价。
5.2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本次中标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无息)。在合同签订后6日内,中标人须将履约保证金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开具收据,中标人凭收据到招标单位相关单位办理进场手续。中标人履约完成或按合同约定的返还节点,招标人将在扣除中标人过程违约金后(如有)确认最终返还金额并退还至中标人原账户。
5.3其他费用相关
(1)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自行承担堪踏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未知的风险与损失。
(2)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各种费用,招标人不对中标单位进行任何经济方面或其他方面的补偿,谨对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本文件所有内容及补充文件(如有)组成。
2.招标文件的修改及澄清
2.1招标文件不能作未经授权的改动,若有此等改动,投标可能不获考虑。
2.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可于2015年12月8日之前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天,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解释,并可向投标人发出进一步的书面指令,此部分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和组成部分。
2.4所有符合上述条件作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增补、解释等文件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增补、解释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休整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
2.6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事项。条款和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提交全部资料或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语言、货币以及计量单位
1.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应均使用中文。
1.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3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统一使用国际单位。
2.投标文件的组成
2.1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所有发出的招标文件,以及投标单位编制的标书文件等其他相关资料。投标资料须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分数:正、副本各壹份。送达的资料须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投标承诺函
(3)法人代表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现有设备数量一览表
(7)主要业绩介绍
(8)投标报价书
(9)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内容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等资料加盖有效公章。
3.投标报价要求
3.1投标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但不限于(除到场泵送费用单独报送外)包装、运输、搬运、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即运送至招标单位使用工地指定位置的包干价格,具体见下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等所造成的风险均由投标人人承担。
规格型号 | 单位 | 综合单价 | 备注 |
C15 | m3 | ||
C20 | m3 | ||
C25 | m3 | ||
C30 | m3 | ||
C30S8 | m3 | ||
C30S10 | m3 | ||
C35 | m3 | ||
C35S8 | m3 | ||
C35S10 | m3 | ||
C40 | m3 | ||
C40S8 | m3 | ||
C40S10 | m3 | ||
C45 | m3 | ||
C45S8 | m3 | ||
C45S10 | m3 | ||
C50 | m3 | ||
C50S8 | m3 | ||
C50S10 | m3 | ||
C55 | m3 | ||
C60 | m3 | ||
各等级早强、防冻、细石增加费 | m3 | ||
各强度自密实增加费 | m3 | ||
泵送费 | m3 | 高度范围1 | |
泵送费 | m3 | 高度范围2 |
注:泵送高度范围投标人根据自己编制的专项方案填写并报价,此价保价12个月,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调整。
3.2招标文件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明确的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多种选择的报价。
3.3投标人可报送更优惠的工程款支付方案。
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4.1自开标之日起后的3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签订合同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跟随合同有效期。
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再修改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5.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补充与撤回其投标资料。
5.2若调表人以传真或者电报形式进行通知,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送达到招标人。
5.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其他
6.1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与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招标人、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
6.2如果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和盖章,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其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7.无效标、废标
7.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招标人拒绝受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超过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送达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包装、密封的或由于包装不妥严重破损失散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7.2开标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重要内容缺失、该加盖公章而未盖公章的;
(2)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内容不全或表达不清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为生命那一个有效的;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5)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
(6)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8)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因违反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
(10)投标人与招标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
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应予以废标:
(1)符合条件的招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招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中标通知书与合同的签订
1.中标通知书
1.1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1.2如中标单位不能履行承诺,招标人有权更改中标人,将以评标排名的顺序依次递补,作为候选中标人。
1.3开标后40天内,若未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则表示已有其他单位获得中标资格,招标人无任何通知不中标的义务。
2.合同的签订
2.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等过程中有关文件都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前往招标单位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并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附件一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盖章) | 组织机构代码 | |
企业类型 | 资质等级 | |
详细地址 | 上年度销售额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非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
发证时间 | 营业期限 | |
生产经营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
发证机关 | ||
被授权人情况 | 姓名 | 手机 |
身份证号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注:1.本表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2.投标人应保证本页所填的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有出入,则视为投标无效。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作为本表附件。
附件二
投标承诺函
项目:
我司对贵司所发的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予以确认,并进一步承诺如下:
1.我司所报的单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及供货合同要求中标单位(供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与风险,由此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司已包含在报价中。
2.若我司中标,除非贵司要求,我司将不主动要求调整供货合同条款,否则,贵司可以随时取消我司中标资格。
3.我司承诺不会因贵司对供货合同中供货范围及供货数量进行调整而产生异议。
4.我司的其他承诺书(如有),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若我司没有中标,我司将不会要求贵方作任何经济补偿和解释。
6.我司理解贵方不以最低投标价为唯一中标要求的选择。
7.若我司中标,我司同意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8.若我司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在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司将及时调换合格材料进场,如因我司材料质量、数量等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司承诺接受每延期一天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将从货款中扣除。在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材料为招标文件要求的厂家生产的材料,各类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并保证各类资料真实有效。
9.在供货时间上将严格按照贵司要求时间组织材料进场,我司的保证措施是根据进场时间数量和规格型号等要求提前做好备料。如因我司材料进场时间延误而造成贵司工期延误,我司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我司将以良好的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遵纪守法的工作作风做好对贵司的服务,让贵司满意,让工程业主满意。
11.我司郑重承诺:我司对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等条款完全接受和遵守。
(可另行附加内容投标人认为有价值的关于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承诺内容)
投标单位:
法人(委托人)签字:
日期:
附件三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
本授权书声明:位于(公司地址)的(公司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本次采购招标活动,并在整个招标采购活动中,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投标、签订履约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处理合同履行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期限为投标开始至合同履约结束。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五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对财务状况表的要求为:2012年至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附件六
投标人现有设备数量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与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范本
预拌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工程商品混凝土供货事宜签订此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1、价格表
规格型号 | 单位 | 综合单价 | 备注 |
C15 | m3 | ||
C20 | m3 | ||
C25 | m3 | ||
C30 | m3 | ||
C30S8 | m3 | ||
C30S10 | m3 | ||
C35 | m3 | ||
C35S8 | m3 | ||
C35S10 | m3 | ||
C40 | m3 | ||
C40S8 | m3 | ||
C40S10 | m3 | ||
C45 | m3 | ||
C45S8 | m3 | ||
C45S10 | m3 | ||
C50 | m3 | ||
C50S8 | m3 | ||
C50S10 | m3 | ||
C55 | m3 | ||
C60 | m3 | ||
各等级早强、防冻、细石增加费 | m3 | ||
各强度自密实增加费 | m3 | ||
泵送费 | m3 | 高度范围1 | |
泵送费 | m3 | 高度范围2 |
注:泵送高度范围投标人根据自己编制的专项方案填写并报价,此价保价12个月,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调整。
2、结算数量以最终实际结算量为准。
3、泵送润滑用砂浆每立方米单价按同强度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4、随着泵送高度的增加,混凝土坍落度随之增加,以确保正常泵送至施工面为准,单价不变。
第二条:合同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驻工地代表:
(2)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夜间施工许可,并提供泵管架所需的钢管扣件材料、及搭拆工作。
(3)浇筑当天(大方量提前两天)向乙方提供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
(4)指派专人(以书面通知、双方确认后为准;如订立合同时未确定收料人员,后续在送货前必须确认;确认单作为合同附件)负责对砼的数量、质量及相关资料签字验收,并留一份供砼小票作为供货记录的依据,非甲方书面通知的人员签字验收无效。
(5)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提供的商品砼进行质量验收检查,包括砼浇筑量、配合比、现场塌落度,并由专人接收乙方提供的开盘鉴定、砼配合比及相对应的各种原材料复试报告,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的供货速度和质量明显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在该期限内未取得明显的改进效果,视为乙方违约。
(7)协调乙方的施工与其它施工工序的交叉配合关系。
(8)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满足供应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直接增加、更换其它单位供货,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
2.乙方义务
(1)驻工地代表:。(应保证每次供货时都在现场)
(2)乙方应按甲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并泵送入模、提供必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泵管的进出场、连接固定、冲洗维护看护等。
(3)乙方必须在甲方订货计划2个小时以内供货,如超过计划2个小时,每次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一万元;供货过程中乙方应保证供货的连续性,否则因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和甲方窝工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砼浇筑临近结束时,主动配合甲方估算砼用量、解决超量的砼,尽可能减少损失。
(4)乙方人员、车辆及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应绝对服从甲方指挥,必须严格执行合同内容以及甲方发出的涉及砼供应的各项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是否写明),否则视为违约,所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条例,包括: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施工交通运输等;并且服从甲方对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自行负责散落砼的清理工作;如因乙方违反规定而造成损失,甲方不负责任,并将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对于尘埃、噪音及所有环保要求,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6)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必须确保质量,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当地相关规范;每次浇筑砼,第一车必须提供开盘鉴定、砼配合比及相对应的各种原材料复试报告原件,按期提供砼强度报告、抗渗报告、商品砼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外加剂合格证、产品证明书、准用证、水泥质量证明书等,并无偿提供开盘润管砂浆。
(7)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甲方共同确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甲、乙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检部门进行分析、鉴定和裁决;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及造成业主、甲方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并承担相应违约金。
(8)负责向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承担乙方人员因不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乙方泵管爆裂造成的损失和安全事故、供货过程中发生的现场以外的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工程完工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工程验收。
(10)甲方对乙方所供砼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11)完成甲方要求的其它工作。
第三条: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要求。
2.乙方提供的商品砼中的原材料必须采用以下品牌:水泥:亚东或华新;确保供货质量。如水泥品牌与约定不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批砼货款。
3.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甲方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4.如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
5.本合同承包内容适用于现行国家、部、省(市)有关技术、质量、检验检测等规程、规范及规定;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合格,如发现混凝土有质量问题,且经过分析论证为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砼结构出现和产生细微裂缝,以及出现大面积的气泡孔,除现场模板原因打混凝土造成的漏浆,振捣造成的蜂窝、麻面、狗洞之外,凡因混凝土内在质量及密实不好引起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因延误现场进度等原因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相关的名誉损失1万-10万元/次;如甲方损失超出上述款项的,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违约金。
6.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甲方共同确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甲乙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检部门进行分析、鉴定和裁决。经过质检部门鉴定后,如果砼质量有问题,则由此而造成的业主、甲方、乙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并补偿甲方提出的赔偿要求。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法
1.混凝土浇筑时甲方安排物资部及分包收料员在乙方送货小票上签字确认,在浇筑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随第一车混凝土带来的混凝土配比单计算每车重量,甲方随机抽取车辆过磅检查,过磅检查按国标标准《GB14902-2003》执行,若抽查混凝土量比混凝土配比单少时,该批混凝土量均按抽查中量最少的那车混凝土方量计量。非结构部位(如道路、基础垫层、临时设施、地坪、接桩、二次结构等)按乙方送货小票并经过甲方签字确认后计算混凝土量。
2本工程无预付款。
3按工期、质量等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办理分月结算,每月办理好结算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若因发票原因影响付款由乙方承担责任。
4付款节点(优先商票支付)
(1)每月对账,地下室结构出±0.00后45天内支付至已供货款的50%;
(2)地上结构分别完成至17层、38层、封顶后45天内支付至已供货款的50%;
(3)结构封顶后6个月内累计支付到已供货总金额的80%。
(4)经工程技术、质量安全部验收合格办理结算手续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到最终结算额的90%,余款在结算办理完成后10个月内结清。
(5)每次付款如招标人因特殊原因确有付款延迟的,投标人同意招标人有3个月免责期。
5付款方式:所有款项甲方使用商票或网银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无息,如有赔偿款在当月支付货款时扣除。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乙方供应至现场的混凝土质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误工损失2000-5000元/次。
2.因乙方混凝土质量未达到工程要求的强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承担甲方全部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赔偿金作为对甲方信誉损害的赔偿。
3.乙方按照甲方的订货计划组织混凝土的供应,若未经甲方同意供应超量,乙方自行承担因供应超量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车辆停滞超过规定时间,并不服从甲方人员指挥的,乙方承担5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
5.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按时将混凝土运至现场(如提供泵车,泵车应准时到场),如因乙方原因,混凝土(或泵车)拖延到场2小时以上的,每次赔偿甲方10000元。
6.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或不能实际履约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的3%作为违约金。
7.如乙方出现违约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金。
8.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甲方因资金紧张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0.乙方不得将未与甲方完成结算的债权转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承担转让金额10%的违约金。
11.甲方发给乙方的违约通知等联系单乙方必须签收,乙方拒不签收的,甲方发至乙方提供的邮箱即视为乙方收到并受制约。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无故变更;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解除或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十五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3.合同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相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在办理完成经甲方公司会签确认的最终结算后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约地点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宜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商品砼供货结束后银货两迄时止。
甲方: | 乙方: |
代表签字:(盖章) | 代表签字:(盖章) |
日期: | 日期: |
安全协议书
需方:
供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当地相关部门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供、需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部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供、需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各自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3、需方有权根据相应规定(包括本单位的奖罚制度)对供方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和缴纳违约金,每次违约金500—10000元。
4、供方送货到工地现场,应通知需方材料负责人,并在规定的场地卸货。进入工地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在工地现场吸烟、用火等,不得未经允许使用工地现场的物品,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必须由需方现场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5、由需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双方必须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底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否则因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6、供方自备的设施、设备等,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施、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不当等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均由供方负责。
7、供方进入工地人员,由于私自乱摸、乱动设施、设备等而造成的自我伤害或者第三方伤害,均由供方负责。
8、供方进入工地人员,必须加强自我保护,遵守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如因供方违反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或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供方自己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对需方造成后果及不良影响的,需方有权对供方进行处置并缴纳违约金1万—20万元,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供方责任给需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9、供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送货范围内尤其进入工地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
10、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供、需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本协议作为供、需双方材料合同的附件,在材料合同签约后生效,与材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材料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需方:(签 章) 供方:(签 章)
日期: 日期:
质量承诺书
需方:
供方:
为保工程的质量,作为供货方,特作出以下承诺:
1、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体系,加强质量管理,保证所供应物资达到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要求(有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执行地方标准,没有国家和地方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如标准间有交叉,按最高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2、对需方在使用供方所提供产品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对不合格品无条件及时(24小时内)退换货,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发生以次充好、提供虚假产品合格证和检测证明、包括串通检测方为不合格品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等情况,当批供应产品无论是否达到质量要求、需方是否已使用均不支付任何费用,并赔偿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之前所供应的产品在使用后如证明该产品不合格,则不予支付货款,如货款已付,供方如数退还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对所供应的物资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不因需方和第三方已进行的检测而减少供方的任何责任,对因供应产品的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在建筑物的规定使用年限内均承担全部责任。
供方(签章):
承诺日期:年月日
标签: 混凝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