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打印机设备招标公告
便携打印机设备招标公告
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便携打印机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伊XJCG********03
1. 采购条件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人: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名称: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便携打印机设备项目。采购内容:见功能参数。质量要求:按行业标准合格。计划交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计划金额:17,040.00元。 交货地点: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设备功能参数:
序号 | 商品名称 | 参 数 | 单位 | 数量 | 售后服务及质保情况 |
1 | 打印机 | A4照片打印机:四色墨盒22ppm,4800*1200dpi,64MB内存接口,USB2.0,PictBridge端口,蓝牙端口,支持无边距打印 | 台 | 8 | 一年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3.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经销办公自动化设备或其他相适应的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 12 月 22 日至2015年 12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11:00 时,下午14: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询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复印件壹份(须加盖公章)到本中心信息部办理入网USB Key,即可参与报价。(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25日上午 10时 00分,递交地点为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 2015年 12 月 25 日上午10时 00分。
询价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 系 人:陈亮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黄 圣
电话及传真:****-*******
附:1、询价说明
2、项目参数和功能需求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 22 日
标签: 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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