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路11号“沙联邻里中心综合楼”1-7层招标公告

健民路11号“沙联邻里中心综合楼”1-7层招标公告

健民路11号“沙联邻里中心综合楼”1-7层
项目编号:*********Q********
产权类型: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交易期限:12年
报名时间:2023-09-25 10:00 至 2023-09-29 10:00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2023-09-29 10:00
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交易开始时间:2023-10-09 10:00
交易地点:网上交易
公告日期:2023-09-25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湾头镇村(社区):沙联村组别:
登记日期: 2023-09-25
所有权人:权证编号:权证年限:
是否续租: 否
资产类型: 其他
项目描述:项目坐落于健民路11号“沙联邻里中心综合楼”,该大楼共7层合计:6100㎡房屋及配备地下停车场,进行整体招租。交易期限12年,考虑到体量较大,大楼承租让装修期12个月,装修期满后再履行合同。1-7层房屋共6100㎡,前3年交易底价为0.75元/㎡/天,第4年起按照0.8元/㎡/天,每3年在原成交价上递增3%;配备的停车场在装修期满后需缴纳管理费4万元/年(不递增)给我村合作社,租赁期1-3年租金为170.9875万元/年,4-6年租金为182.12万元/年,7-9年租金为187.4636万元/年,10-12年租金为192.9675万元/年,合同签订后需缴纳第一年租金与押金20万元。先付后租,按年付清房租。上述租金为税后租金,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如承租方或税务管理部门要求出租方开具相关税务发票,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竞价成功后承租人未能成功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环评手续、消防手续等均由承租人负责,招租单位不负任何法律、经济责任。承租方进场后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不允许破坏主体结构,在承租方进场后,所产生的费用(如:消防维保费、水电费、垃圾费、物业费等)由承租方承担。如本次有公司承租中标后,出现弃标行为,需缴纳20万元弃标赔偿金给本合作社,在装修期内承租方出现退租行为,甲方有权将押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 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交纳。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7、不接受联合报名。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沙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交易面积: 6,100.00平方米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使用权人:权证名称:权属类型: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他项权利人:
项目审查信息项目审查表: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转让人 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万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方义建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3-09-25 10:00 至 2023-09-29 10:00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成交缴款截止时间:交易时间: 2023-10-09 10:00
联系人:袁华宇交易地点:网上交易
联系人电话:********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交易期限: 12年
标段描述:项目坐落于健民路11号“沙联邻里中心综合楼”,该大楼共7层合计:6100㎡房屋及配备地下停车场,进行整体招租。交易期限12年,考虑到体量较大,大楼承租让装修期12个月,装修期满后再履行合同。1-7层房屋共6100㎡,前3年交易底价为0.75元/㎡/天,第4年起按照0.8元/㎡/天,每3年在原成交价上递增3%;配备的停车场在装修期满后需缴纳管理费4万元/年(不递增)给我村合作社,租赁期1-3年租金为170.9875万元/年,4-6年租金为182.12万元/年,7-9年租金为187.4636万元/年,10-12年租金为192.9675万元/年,合同签订后需缴纳第一年租金与押金20万元。先付后租,按年付清房租。上述租金为税后租金,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如承租方或税务管理部门要求出租方开具相关税务发票,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竞价成功后承租人未能成功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环评手续、消防手续等均由承租人负责,招租单位不负任何法律、经济责任。承租方进场后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不允许破坏主体结构,在承租方进场后,所产生的费用(如:消防维保费、水电费、垃圾费、物业费等)由承租方承担。如本次有公司承租中标后,出现弃标行为,需缴纳20万元弃标赔偿金给本合作社,在装修期内承租方出现退租行为,甲方有权将押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 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交纳。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7、不接受联合报名。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沙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交易面积: 6,100.00平方米
报名费: 0
保证金: ******
交易底价:小写 ********
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 正向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汇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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