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冬季亮化美化招标公告
绿园区冬季亮化美化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TC1595K88
1、招标条件
2016年绿园区冬季亮化美化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6年绿园区冬季亮化美化项目。
2.2工程概况:2016年绿园区冬季亮化美化项目。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基隆街段、西安广场、西安大路段、和平大街段、长郑出城口、长白出城口;
二标段:正阳街段、正阳广场、锦江广场、锦江路、五牛广场;
三标段:景阳大路段(标准)、景阳大路段(立交桥)、景阳大路与正阳街、景阳大路与春城大街、春城大街段、长农出城口。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包括的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7采购预算:
一标段:86.3394万元;
二标段:83.9381万元;
三标段:87.8875万元。
2.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审计结束后付款90%,质保期满后付款10%(以财政资金拨款为准)。
2.9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1月18日,竣工日期2016年1月27日,工期10日历天。
2.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近3年(2013-2015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招标项目上述三个标段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6)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应复印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月13日9时00分,地点: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层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各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处
联 系 人:李秀文
联系电话:137*****30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英湖商务港14栋4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杜仲秋、韩亚男、孙高超
电子邮箱:zzjl893021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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