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凉山万佛洞石窟及琉璃塔安防工程招标公告

清凉山万佛洞石窟及琉璃塔安防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SXCX-Z-42

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清凉山分公司的委托,就清凉山万佛洞石窟及琉璃塔安防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工程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一、项目名称:清凉山万佛洞石窟及琉璃塔安防工程

二、采购单位: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清凉山分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内容:该项目包含入侵报警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紧急对讲广播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无线覆盖系统等;主要功能或目标:完善安防系统,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五、项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清凉山;

六、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七、计划投资:203万元;

八、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标段。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7、供应商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和售价:

2023年0926日至2023年1008日(节假日休息),8时30分—12时00分,14时30分—18时00分;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长青路92号煜华小区1号楼1单元402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伍佰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十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址为: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洽谈一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十四、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www.sntba.com》上同时发布。

联 系 人:

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清凉山分公司 王 龙:180*****766

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杜慧敏、朱珊:177*****7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防工程 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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