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学生食堂窗口租赁招标的项目公告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学生食堂窗口租赁招标的项目公告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学生食堂窗口租赁招标的项目
公告项目编号:*******
新闻类型:采购公告 加入时间:2015-06-30 09:00:14.0
现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学生食堂窗口进行公开租赁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学生食堂窗口租赁招标
编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学生食堂内约40平米窗口,向社会进行公开租赁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单位须具备合法的餐饮经营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3投标人必须承诺自行提供加工制作和经营服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租。
3.4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自行解决摊点排油烟、排污以及自购生产设备等问题。
3.5只有勘察过现场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要求
5.1招标范围:学生食堂窗口(约40平米)
5.2合作期限:2015年7月16日至2016年7月15日(具体期限以合同文本为准)
5.3详情请见附件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
项目答疑人:何晓岩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行政楼1203室
邮政编码:211100
邮箱地址:********4@qq.com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招标公告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发布,并负责解释。
采购招标办公室
2015年6月27日
附件: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名称: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总务处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一号行政楼202室 联系人:何晓岩 电话:***-******** |
2 | 招标机构电话 | |
3 | 项目名称 |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学生食堂窗口租赁 |
4 | 项目要求 | 除本公告三中所述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外,另要求投标者: (1)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掌握食品卫生、防疫、燃气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了解高校餐饮的规律和特点,具备一定的前瞻性经营思想; (2)所经营的食品项目,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但不得与食堂现有经营品种重复; (3)承诺所经营的食品价格必须低于周边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4)承诺经营食品必须自行加工制作,保证所供应的食品卫生和质量; (5)具备较强的餐饮管理能力、财务核算等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经营支出以及经营期限内的风险; (6)承诺有专门的食品安全人员,保障窗口的食品卫生安全。 |
5 | 合作期限 | (1)2015年7月16日至2016年7月15日(具体期限以合同文本为准); (2)承租到期一周内,承租方必须将所租房及设施完好交回学校,否则延期交付的费用按原承租租金标准的3倍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取消其参加下一轮招租的资格。 |
6 | 投标人资格 | (1)有不良经营记录的投标方,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中标者不得转租、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经查核实后,招标方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者承担; (3)原经营户参加投标,须交清房租、水电费并将房间腾空,保证窗口、室内设施完好,再将钥匙交回学校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标。 |
7 | 投标费用 | 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
8 | 踏勘现场 | (1)本招标项目投标方必须根据情况自行对拟招标的食堂窗口进行踏勘,招标方不负责具体现场踏勘事宜; (2)招标方只负责提供食堂窗口基本用房和基本水电设施,一律不提供经营所用设备、设施等; (3)投标方投标文件送达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标办后,即视为投标方熟知了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校区分布和现食堂窗口的状况。 |
9 | 投标人提出疑问或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15年7月10日16:00分之前 以书面发至邮箱********4@qq.com |
10 | 招标文件修改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部分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
11 | 投标文件 | (1)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税务登记证明(国、地税)、投标人的资信业绩等; (2)经营方案,包括详细的经营范围、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包括着装、言行规范等)、拟派人员安排等(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3)经营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加盖单位印章); (4)投标方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 (5)中标者签订合同时,需携带与上述要求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内容一致的原件交学校验证,否则取消中标者资格,由评标小组确定新的中标人。 |
1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
1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可刷卡、转帐支票、本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等方式。 收款人: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盐仓桥支行 开户行行号:********0229 开户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311号 |
14 | 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午8: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15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行政楼202室 |
16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行政楼202室。 |
17 |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 出席人员以及携带资料要求: 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证明。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的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
18 | 开标程序 |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2">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
19 | 无效投标 | (1)超时送达; (2)投标文件未密封;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印章; (4)投标方承租费报价高于固定房租价的; (5)开标时,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未能对投标疑点给予澄清,评标小组有权按招标文件做出判断; (6)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以及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
20 | 评标办法 | (1)学院组织评标小组,在学院纪委监督下,在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下评标; (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在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情况下,同一项目得分高的投标方中标; (3)主要评分标准: ①报价承诺:报价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最高得20分。低于本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不得分; ②高校餐饮经营历史:投标方有在高校餐饮经营经验,最高得10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原件备查); ③经营管理方案:有先进的经营理念,有详细、可行、完整的经营管理方案,场地规划明确,功能区域安排合理,最高得10分; ④窗口改造:有完善的排油烟、排污改造方案,且可行,最高得10分; ⑤价格承诺:提供明确具体的让利方案,最高得15分; ⑥服务质量承诺:提供明确的服务标准与服务质量承诺;获得过与餐饮经营服务有关的表彰、奖励、荣誉或媒体报道(须提供证明材料),最高得20分; ⑦爱心承诺:体现学生勤工助学、有服务师生的特色举措,最高得15分。 |
21 | 履约保证金 | 4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承诺签订合同前缴纳) |
22 | 固定房租价 | 39000元人民币(原租金) |
23 | 其它 | (1)中标后,如发现业绩有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中标者在中标之日起一周之内将履约保证金交纳到学校账户,持交款凭证到学校总务处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交清房租,持交款凭证领取承租房屋钥匙; (3)中标者在中标之日起三日内不签署合同,视为中标者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所租窗口另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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